湖北破获1050万骗保案 刷历史新高
导读:去年11月29日晚,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一辆小车翻入长江,车主被救起,车上一名乘客落水后失踪。几天内,多家保险公司接到保险理赔报案,涉案理赔金额达1050万元,加上多天捕捞始终未能找到失踪人员下落,案件疑点重重,是驾驶员谋杀了投保人,还是一起骗保事故?当地警方终于近期破案:是骗保。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嘉鱼县公安局拘捕,移送检察机关。
据湖北保险行业协会人士透露,这起案件涉及的保险赔付金额高达1050万元,是目前湖北省内破获的金额最高的人寿保险骗保案。
惊悚开场:大雨夜小车坠江司机获救后称乘客失踪
2014年11月29日晚9时许,大雨滂沱,湖北省嘉鱼县护县洲路段的汽渡码头附近,一辆车牌号为鄂L6J800的江淮小轿车坠入江中。司机杨某被救起后报警称,车上还有另一名乘客陈某。但是警方却未能在现场找到其下落。
据经办该起事故的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梅队长回忆,交警到达现场时,杨某全身湿透,衣服上还有污泥,车子淹没在河道(注:长江被护县洲分割后的副河汊)里。他告诉交警,“车上还有一人”。
杨某事后对警方描述,29日那天,他和陈某驱车从武汉返回嘉鱼县,当晚雨很大,“对面一辆大车的远光灯太强,把我眼睛照花了”为了避让前方的车辆,他将方向盘打到右边,就拐进了旁边的滑坡,他马上紧急制动,仍然没有控制住车子,最后两人随车掉进河道。
“由于当晚风大、雨大,无法开展打捞工作,我们是第二天早上开始,启动了四辆搜救船打捞。”梅队长说,先是将车辆打捞上来,然后在河道里找人,“可是,几天打捞下来,仍然找不到人。”
疑点重重
11月29日事发后,连日的搜救工作毫无进展,警方综合事故现场和杨某描述的情况,发现了多处自相矛盾的地方,让警方对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产生了疑虑。
A、百米长坡紧急制动怎会没有划痕?
按照杨某所说,他曾采取了紧急制动,试图阻止车辆下滑,但是,在案发现场的长坡上,并无明显的紧急制动划痕。梅队长告诉记者,这条滑坡长138米,中途有个可以停车的平台,杨某只需要拐过去,就可以停下来;滑坡最下面是一个汽渡的渡船,杨某也可以滑到渡船上停下。“可是,这些能够阻止车辆落水的动作,他都没有做,偏偏掉到坡旁的河道里。”
B、驾驶经验丰富怎还无奈落水?
据了解,杨某开过两年的士,驾驶经验丰富,就这样掉到河里,在警方看来,有点说不过去。
梅队长补充说,不仅车辆落水有点蹊跷,陈某落水后生死未卜也让警方生疑。“从打捞的车辆来看,车窗都是关着的,并且完好无损,如果车辆下沉后,陈某没能及时脱离危险,被困在车里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陈某真的是淹死在河里,此河水流缓慢,启动全方位打捞后仍然失踪的可能性较小。”梅队长说。
C、并无人同车落水,为何谎称失踪?
在嘉鱼县公安局召开了紧急会议后,该起案件被定性为刑事案件,移交给了嘉鱼县刑警大队。具体经办人卢佳向记者介绍说,在分析了案情后,多个疑点,让他们对杨某的话产生了怀疑,车子为什么会落水,陈某到底何去何从?
于是刑警大队通过查询杨某、陈某在29日那天的通信记录,以及从武汉到嘉鱼县的交通路口监控发现,当天下午,二人确实通过电话,但是陈某的手机信号在车子进入嘉鱼县后就消失了。杨某当天傍晚在嘉鱼县内开车时,车上始终都是一个人。
千头万绪时,线索突然出现,原来陈某并未和杨某一起乘车落水,但却始终下落不明。警方猜测,会不会是杨某将陈某杀害后,伪造了一起交通事故,想洗脱罪名呢?一系列疑问开始围绕着案件展开。
D、落水没几天多家保险公司接到理赔报案
更为蹊跷的是,就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两天,12月1日,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接到了陈某的女友余某的报案,说是陈某意外身故,申请保险理赔金600万元;12月3日,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接到了余某的保险理赔报案,理赔金额200万元。
公司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湖北保险行业协会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反馈,专委会立即向湖北保监局稽查处反映,通过连续排查,发现陈某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高额保险,其中包括太平人寿、平安人寿、百年人寿等。
初步统计,五家保险公司合计理赔金额达到了1050万元。湖北保险行业协会立即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嘉鱼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据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人士回忆,余某报案时语气平静,并没有太伤心。“按照常理,朋友落水失踪,本应先想办法找人,而非首先就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重大发现:嚣张嫌疑人受审讯时给同伙发短信
随后,警方加大了对杨某的审讯力度,另一方面,开始围绕杨某和陈某社会关系、行动轨迹、通话记录,包括两人是否有经济纠纷展开调查,寻找杨某的撒谎动机,希望获得更多线索。
但据嘉鱼县刑警大队经办人卢佳形容,杨某很狡猾,内向,话很少,不太配合调查,对于明显与事实有矛盾的问题,便一问三不知。
“在警方和他谈话时,他不停地发短信。”卢佳透露了一个细节,“他一直声称是在和姐姐发短信,希望得到帮助,但其实后来,我们拿过手机,查了号码后,才知道,他就是在和陈某发短信。”
水落石出:十个月前就开始投保 多次到案发地踩点
也正是通过这个手机号,以及一系列的刑事侦破手段,嘉鱼县刑警大队终于在今年1月6日,在十堰市竹溪县的大山里找到了陈某。
卢佳回忆,抓捕陈某的当天,其正在山区的某户人家,与六七个人一起烤火。据陈某交代,这是他在武汉结识的另一位女友张某的家乡。
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陈某33岁,嘉鱼县人;杨某29岁,赤壁人。两人此前是朋友,合伙做过生意。陈某以前还在保险公司做过业务员,对保险理赔等流程相对熟悉。从2014年1月份开始,他就陆续在各家保险公司投保,合计投保金额一万多元,每笔保单的保额都相当大。据陈某交代,为了伪造这起交通事故,他俩多次到案发地踩点,之所以选择了此地,也是觉得这里相对安全,落水也不会真出人命。
警方介绍,陈某的男女关系复杂,为其报案的余某至今还帮他抚养他和前妻生的孩子。在陈某逃窜的一个多月里,他不仅大胆与杨某发短信,还和帮他报案的余某、张某联系。
律师说法:巨额骗保未遂 仍构成保险诈骗罪
湖北保险行业协会反欺诈负责人表示,保险欺诈是严重侵犯投保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这类案件,均会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葛兴民律师表示,虽然陈某、杨某骗保未遂,但金额巨大,已构成了保险诈骗罪;对于这类犯罪,刑法第198条规定,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保险诈骗罪,将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