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亡后匆忙投保 伪造死亡证明骗保判刑3年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03-19 10:23:55
导读:
不要在风险发生后,物是人非后,才想起买一份保险。近日,就有两起在亲人意外离世后,才匆匆忙忙找保险公司买保险,伪造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试图骗取保险金10万元。但是,他们的企图都没有得逞,并因此付出代价。
导读:不要在风险发生后,物是人非后,才想起买一份保险。近日,就有两起在亲人意外离世后,才匆匆忙忙找保险公司买保险,伪造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试图骗取保险金10万元。但是,他们的企图都没有得逞,并因此付出代价。
孩子遇意外溺亡 父亲伪造死亡证明时间骗保被刑拘
去年12月9日,客户陈某通过该保险公司业务员况某某在投保了一份意外险,被保险人是其2岁的儿子陈某某。去年12月23日,陈某报案称被保险人于去年12月21日下午在其老家广西玉林某某村溺水死亡。保险公司在对陈某的保险案件进行复核时,发现陈某老家卫生院提供的小孩死亡时间与陈某提供的时间不符,保险公司认为这是一起投保人涉嫌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赔款的案件,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来得知孩子在广西老家意外遇溺身亡后,在佛山打工的陈某想到通过伪造死亡证明时间的方式,找到保险公司的朋友况某某帮忙给已经去世的孩子投保意外险,骗取保险公司赔付的10万元的保险金。日前,公安人员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将况某某和陈某刑事拘留。
母亲意外身亡 男子伪造材料骗保被判刑3年
无独有偶,去年4月15日,在佛山务工的孙某的母亲不幸溺水身亡。孙某在为母亲料理身后事后,4月24日,返回佛山后,向某保险公司佛山分公司为其母亲购买了一份意外险,并伪造了其亡母的火化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试图以此骗取意外保险10万元。
然而男子的企图并未得逞,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发现孙某的理赔材料有假,遂未向孙某支付保险金并向警方报了案。昨日,禅城法院通报,这名骗保的男子因保险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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