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开锣
导读:3月3日上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联合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作政策宣导,部署试点工作。
之前,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从2015年起开展试点工作。《通知》强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定制综合险,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保费适当补贴。
《通知》明确,试点期间,主要对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进行保险补偿。《目录》由工信部牵头制定,并根据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对《目录》内装备且投保定制化综合险的企业,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80%予以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通知》鼓励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按照示范条款开展试点。同时,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单独投保。参与试点的各保险公司要深入制造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理赔快速通道,积累保险数据,加强基础研究和分析,不断优化保险方案和服务。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表示,目前保险公司进入装备制造业开展业务的很少,部分地方虽然开展了保险补偿试点,但因当地重大技术装备企业数量有限,保险公司难以按大数法则有效化解自身风险,承保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从全国市场看,2014年我国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企业有7997家,总营业务收入超过22万亿元,列入本次试点范围的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价值累计800多亿元。利用好这个市场,不仅装备制造企业用户受益,保险公司也可以开辟新的业务。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认为,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明确制造企业自愿担保,保险公司自主承保。
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是三部委对生产企业实地调研后,根据企业需求将质量险、责任险等突出风险集中打包而设计产生的一个新产品,打破了传统的“谁投保谁受益”的保险补偿模式,采取生产方投保、购买方受益的做法,保险公司直接将赔款补偿给装备购买方。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工业领域实行保费补贴,也是继农业保险之后中央财政采取保费补贴方式支持的第二大类保险险种。
三部委领导分别就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部署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