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保监局新规3月起“乘意险”实名制 凭身份证自愿购买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5-02-28 11:03:17
导读:
3月1日起,福建省旅客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将实行实名制,旅客可凭身份证在柜面窗口或自助售票机上自愿购买。销售人员应向乘客明确询问,包括是否投保乘意险,区别提示票价和保费,引导投保人出示二代身份证等内容。
导读:3月1日起,福建省旅客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将实行实名制,旅客可凭身份证在柜面窗口或自助售票机上自愿购买。销售人员应向乘客明确询问,包括是否投保乘意险,区别提示票价和保费,引导投保人出示二代身份证等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行为,切实执行有关监管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乘意险业务健康发展,去年11月,福建保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行为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及兼业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乘意险业务销售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保监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及福建保监局有关规范要求。切实维护乘意险消费者选择权,严禁发生搭售行为。确保乘意险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保障乘意险消费者求偿权。
各保险公司及兼业代理机构在销售乘意险时,应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放置于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仪或带有上述功能的自助售票(保险)机作为乘意险消费者身份信息的首选采集方式。兼业代理机构必须确保乘意险出单时,在保单上载明能确认被保险人身份的关键信息。
各保险公司及兼业代理机构应使用销售标准用语及流程,做好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销售人员使用销售标准用语,向乘客明确询问包括是否投保乘意险,区别提示票价和保费,引导投保人出示二代身份证等内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如柜面窗口、自助售票机上)张贴醒目的投保提示,内容为:“欢迎自愿购买乘意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凭乘车人身份证在柜面窗口或自助售票机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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