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撞车200余宗骗保50余万 最终落入法网
导读:专挑上下班的早晚高峰期,见到有车开始变线就迅速冲上前,造成对方变线违章的假象,然后“和善”地谈私了或是报保险理赔。近日,深圳交警侦查大队远赴山东省临沂市将涉嫌保险诈骗案网上追逃人员赵某华抓获,成功侦破利用交通事故进行保险诈骗达200余次、总涉案金额50多万元的系列案件。该案为深圳交警历年来侦破的第二宗涉案金额大、案件数量多的系列保险诈骗案。
屡次逃脱 近两年才落网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侦查大队谢星明大队长介绍了案情。2013年3月中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到交警侦查大队二中队报案称,该公司在日常理赔业务中,发现赵某华多次作为三者事故方出现,每次索赔金额从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赵某华存在从事保险诈骗嫌疑。接报后,侦查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对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排查梳理、分析研判,确认赵某华存在利用多台车辆频繁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进行保险诈骗的重大嫌疑。
鉴于案情重大,支队法制科、侦查大队专案组成员多次对案件进行研判分析,在锁定犯罪嫌疑人赵某华后,侦查大队专案组成员多次前往潮阳、山东、山西多地开展摸排走访、蹲点守候等抓捕工作。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华屡次逃脱。
今年1月25日,侦查大队接到线报,赵某华近期频繁活动于山东临沂地区,随后办案民警连夜赶往山东省临沂地区实施抓捕,经过4天蹲点守候,于今年1月29日7时许,在山东省临沂市某小区内终于将准备开车出门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华(男,43岁,广东省潮阳县人)成功抓获,赵某华逍遥二年,最终落入法网。由此成功侦破系列利用交通事故骗保案件200余宗、总涉案金额50多万元。该案为深圳交警历年来侦破的第二宗涉案金额大、案件数量多的系列保险诈骗案。
故意频繁撞车虚开发票骗保
经查,自2010年6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赵某华驾驶自购的粤BF8*48号牌、粤B202*0号牌车辆,或者借用他人机动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道路上频繁故意碰撞其他车辆,不维修车辆直接购买维修发票,或是在汽车维修护理中心消费较少的金额后多开发票数额,交给对方车司机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平安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保险公司诈骗保险赔偿金。事后,犯罪嫌疑人赵某华简单利用手喷漆(用自己车上的手喷漆喷一下车上刮花的地方)、简单抛光、贴卡通贴花等方式不断掩盖前次因碰撞造成的损坏情况,再继续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故意碰撞他人车辆,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如此周而复始,向上述保险公司骗取巨额保险赔偿金。
从2010年1月份至2015年1月29日赵某被抓获为止,其驾驶机动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道路上共发生200多次车辆碰撞事故,其仅作为第三者车(即无责任车一方)向各家保险公司索赔共计50多万元人民币。这其中还不包括现场私了以及销案处理的金额。目前该案件正在深挖扩线中。
嫌疑人涉嫌保险诈骗已被刑拘
市交警局法制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该案看比较符合保险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8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赵某华虽然每单都在2000元以下,但总涉案金额50多万元,并有外逃行为,法院判处或将有加重情节。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华已被交警部门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作案手法分析:
1、违章即撞 位置精准
一般在车辆较多、车速较慢的分叉路口路段,在对方车辆打开转向灯准备变更车道时,犯罪嫌疑人赵某华驾驶车辆慢速行驶,确保一定的车距,甚至在对方车辆让行的情况下,其仍然慢速行驶,但在对方车正在完成变更车道的过程中,赵某华驾驶车辆加速前行最终导致两车碰撞。为确保事故赔偿金最大化,又不容易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故意行为,赵某华在碰撞他人车辆的过程中,会控制自己车辆的碰撞部位和损失,其车在所有的故意碰撞事故中,碰撞位置基本上是在车头左右前叶子板及前杠位置,非常精准,且损失不大。
2、作案择时 早晚高峰
赵某华大多在交通流量大的早晚高峰时段作案,抓住受害人急于上下班心理。例如:在一宗案例中,赵某华驾驶奥迪A6,伪装成公司给自己派了接人的工作,发生“事故”后表现得很着急,“和善”向对方表示出小事故,尽快处理,大家都有事情要做。
3、熟悉规章 言语和善
赵某华对保险理赔的程序非常熟练、目的性明确。每次发生碰撞事故后,赵某华马上利用手机等工具对事故现场拍照,引导对方司机一起将车辆移开事故现场,并告诉对方变更车道要负全部责任的交通法律规定,教对方车司机如何报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理赔,除了因责任划分问题与对方车司机有过争吵以外,极少发生其他过激言论、争吵或纠纷,只要能迅速拿到赔偿款,赵某华就不会与对方车司机发生任何冲突。
4、小额欺诈 频繁作案
犯罪嫌疑人赵某华诈骗保险金的手法并不高明,而且每一单“事故”的理赔金额大多在2000元以内,但其在短时期内作案高达200多宗,涉案总金额50多万元。交警办案组民警称,这一统计数字还不包括赵某华在现场直接拿取现金的一部分案件。
5、自购发票 频频骗保
赵某华在每次故意碰撞他人车辆以后,不会将其车辆进行维修,而是自己对车辆受损的部位进行简单处理,然后将购买的维修发票交给对方车司机,让对方车司机先垫付保险赔偿金。
当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及定损人员发现赵某华驾驶的车辆存在陈旧性碰撞损坏情况,或对汽车到处是碰撞旧痕和贴满卡通图片等情况提出异议并减少赔偿数额时,赵某华一般都同意接受定损员给出的定损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