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企业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导读:养老保险新政策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9日介绍,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他强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胡晓义说,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胡晓义表示,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地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
不“吃”企业养老金
胡晓义说,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规定一方面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另一方面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
胡晓义说,考虑到抚养比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所以落实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代际赡养解决收支平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胡晓义说,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胡晓义说,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从政策设计上考虑,显然我们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胡晓义说,“从这个基点出发,至少我有这样的信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他同时表示,由于情况过于复杂,很难说每一个人的情况到底会怎样,所以还有过渡期的措施—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