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改革:老人、中人、新人实行三分法
导读: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布。《决定》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其中,老人、中人、新人实行三分法。
老人、中人、新人实行三分法:已退休的老人不必补缴个人养老保险费,今后跟随养老待遇调整,退休金下调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对于在职的中人,实行过渡政策,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很可能财政将补齐这些人以往没有缴纳的个人养老部分,也即从新政实行后个人缴纳工资的8%,以及4%的企业年金;对新人则完全适用新机制。
这是渐进式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很难想象,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改革会让已退休的老人、已工作多年的中人一夜之间补缴个人养老费,这不仅收不上来钱,还会培养出一批改革最坚定的反对者。
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金比例与企业缴纳比例一样,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8%进入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最大的难题是,老人没有缴纳的账户,以及中人以往没有缴纳的部分,缺口如何填补?这部分成本估算不同,聂日明先生根据去年底在编的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按2013年的缴费水平及保障水平计算,单位过去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基金总额为2.7万亿元,个人部分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总额为1.1万亿元,并轨带来的基金缺口合计3.8万亿元。
从现在开始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可以补充一部分,但无异于杯水车薪,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以下几个办法:财政买一次大单,大量出售国有资产,空账问题留待日后逐渐解决。
很多机关事业单位靠财政拨款生存,单位缴纳部分仍然是财政负担,这是各国“吃财政饭”员工的天然优势,最好的办法是减少吃财政饭的人数,提高效率,增加这部分资金的使用透明度,对纳税人有个交代。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金之后,替代率是否会下降,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这方面的改革力度比较大。如果是新政实施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也就是多缴多得,工作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可以推测,未来退休年龄将是弹性的,并且退休年龄将延后,很多人会自动提高退休年龄。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假设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万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9000元,工作满30年,最简单计算,这位职工退休后可以获得的基础养老金是5700元,再加上个人养老账户与年金部分,基本上可以达到现在80%到90%的替代率,机关事业单位员工除了个人缴费部分,养老待遇确实没有下降。
与以往不同的是,养老金账户可以自由转移,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流动不是问题,如果到企业,可以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吃财政饭的下海创业,后顾之忧更少。
此次改革计算方法向企业看齐,流动更加灵活,而职工待遇不会有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