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 “免费保险”能不能一口吃
导读:一份听起来保额高成本却为零的免费保险,是否真的是天上掉馅饼?还是藏有猫腻的“陷阱”呢?如果消费者在免费保险的理赔范围内出险,保险公司是否真的会依照承诺做出赔偿?
免费保险有真也有假 要警惕
在商场买了促销电器,商家送了王阿姨一份保额10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送免费赠送意外险本来是好事,可回家看着保险卡王阿姨就开始犯嘀咕了,怎么投保人写的是商场,只让自己签名填身份证号就给了自己一个小卡片,这有效吗?王阿姨拨通了卡片上写的保险公司的咨询电话,保险公司的人接到电话后仔细核对了王阿姨的身份证号和保险卡号后告知保险卡是有效的。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四种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被保险人上保险,一是被保险人本人,二是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三是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是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可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商场赠送的保单是否有效,主要看赠送的方式是否符合《保险法》要求及有关规定。一种情况,商业销售单位为了促销其商品,作为投保人为客户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客户同意并在保单上签名则符合《保险法》的规定,这种保单是有效的,另一种情况,由商业销售单位承担保险费,客户自己与保险公司签单,那么,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客户自己,保单也是有效的。
小王是个旅行爱好者,每次旅行前都会为自己购买短期的意外险。“前段时间一家自称XX公司的保险顾问给我打电话,声称要赠送一款旅行险给我,正好‘十一’期间准备出国度假,于是没想太多就同意了。”小王告诉记者,推销员又以登记信息为由索要小王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和家庭住址,“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儿,于是便问他是否有公司网址可以直接登录登记资料,但是对方却表示,免费保险的活动只能通过电话进行登记,我就以不记得身份证号把电话挂了,随后拨打了该公司的官方客服,才知道公司并没有推出类似的活动,我接到的应该是‘诈骗电话’,差点就上当了,好险。”
市场存在各种“免费保险”,消费者能不能吃呢
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面对免费保险,还应谨防不法分子借免费赠送保险的机会骗取个人信息。如果对方需要你提供银行账号、社保账号,或是其他与家庭经济息息相关的材料时,要多留一个心眼,因为真正的免费保单并不需要这些材料。若遇到对方向你索要这类信息,很可能是遇上不法分子了,一定要当心,特别是要提醒家里的老年朋友当心,千万别因小失大。
另外,消费者在接到赠送免费保险的电话时,要先看清来电是否保险公司统一呼出号码,明确自己享受的保障范围,接收短信确认赠送保险真实有效。“消费者可以先询问清楚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号码,然后通过保监局网站、保险公司网站或客服电话查询一下是否确有其人,以了解事件的真假。”
此外,保险企业赠送“免费保险”属于正常促销手段,不涉嫌违规,但若存在向消费者赠送返还型意外险、保费高昂的寿险以及财产险的,则属违规。2014年10月10日,保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管理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是不能赠送财产保险。在人身保险产品方面,只能送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险,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净保费不得超过100元,且保险期不能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