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
导读:保监会24日公布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发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作出规范。专家认为,建立职业年金的核心问题和重要载体就是建立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此次改革应吸取前轮改革经验教训,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建立职业年金做好“硬件”准备。
《管理办法》在目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出台显得恰逢其时。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按照方案“五个同步”的改革精神,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众所周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的"两层设计",旨在保证与企业职工养老制度的一致性,彻底消除双轨制。”一位业内专家表示,破除养老金双轨制这项改革的关键在于职业年金的建立。
职业年金是在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制度。本质上,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目的是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生活水平下降。实质就是将职工现期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和基本养老保险一样,需个人和单位按比例分摊缴纳费用,职工退休后按比例领取“补充退休金”。
不过,此轮改革仍可能在企业年金建立过程中面临问题。“目前企业年金的"基础设施"难以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的实际要求,这就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带来一定困难。”一位专家表示,建立职业年金的核心问题和重要载体就是建立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这是牵动改革的“牛鼻子”。
事实上,年金市场上已有的单一资格管理人的角色比较分散,现有的6个养老保险公司虽然基本将多个资格实行了纵向捆绑,规模有所扩大,但总体看还不能满足需要,需要“升级”;另外,目前养老保险公司发展极不平衡,现有模式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的实际要求都存在一定差距。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预测,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之后,根据雇主和雇员的缴费率及其工资缴费基数,如果再加上企业年金,每年的缴费增量就会超过2000亿元。对于如此大额的资金管理,郑秉文建议,应构建一个“市场有序和竞争有限”的年金制度环境:“建立若干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