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期限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4-12-17 17:00:35
导读:
交强险的理赔期限规定是什么?为什么要对交强险理赔期限进行限制呢?如果过了交强险理赔的期限后还能不能理赔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导读:交强险的理赔期限规定是什么?为什么要对交强险理赔期限进行限制呢?如果过了交强险理赔的期限后还能不能理赔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
通知期限是保险条款规定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此事故通知保险公司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 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 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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