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身故保 快速赔付40万元建筑工程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4-12-10 16:16:46
导读:
被保险人赵某某,男,1970年6月12日出生,河南省许昌县人,为济宁市某大型钢幕公司员工。2014年5月14日,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在承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时为包括被保险人在内的施工人员统一投保了《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均保额440000元,工程趸交保费35200元。
近日,中国人寿任城支公司快速赔付40万元建筑工程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赵某某,男,1970年6月12日出生,河南省许昌县人,为济宁市某大型钢幕公司员工。2014年5月14日,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在承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某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时为包括被保险人在内的施工人员统一投保了《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均保额440000元,工程趸交保费35200元。
2014年9月27日上午9时,被保险人赵某某在承保工地二层进行屋顶彩钢瓦安装施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先后在中铁十七局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抢救治疗,因伤势过重于2014年9月28日死亡。
在接到报案后,公司紧急启动大额案件绿色通道,协调出险地中国人寿分支机构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在中国人寿太原分公司及投保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公司迅速完成了案件的前置调查。随后,公司联系被保险人赵某某户籍所在地公司,协助该案受益人备齐了委托资料、代办索赔手续,在收到正式理赔申请后,公司快速完成了整个处理流程,将40万元身故保险金及9205.7元医疗保险金转入了受益人账户中。
中国人寿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是针对当前建筑业劳务群体“工作风险高、社会保障低”的现状设计开发的一款保额高、交费低的保险产品。该险种以建筑工地劳务人员为保障对象,由承建单位出资投保,险种兼具意外身故、伤残和医疗费用补偿三大保障功能。一旦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风险,即可获得高额的补偿,免除了广大“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意外风险,同时也减轻了施工企业高额的赔偿压力。(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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