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将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4-12-05 11:01:37
导读:
唐山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自明年起,唐山市将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导读:唐山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自明年起,唐山市将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设定最低缴费年限,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调整缴费比例,2016年1月1日起将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由6.5%调整为7%,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变。2016年1月1日起,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上调0.5%,A档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缴费比例由8.5%调整为9%,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缴费比例由6.5%调整为7%;B档缴费比例由4.5%调整为5%。
据唐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内容是“双基数”缴费改为“单基数”缴费。“单基数”是“年限制”缴费办法,即退休人员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不再缴费,退休人员照常享受医保待遇。相对而言,之前实行的“双基数”是“终身制”缴费办法,需要参保人终生缴费。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