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回访不到位被限期整改
导读:监管机构把关趋严的同时也开始逐步细化。从年初至今,保监会下发的数封监管函中涉及险企偿付能力、资金运用以及信披等多项审核内容。昨日,因回访不到位,保监会又对工银安盛人寿下发监管函,责令整改,并限定其在11月30日前上报整改内容。
保监会表示,近日对工银安盛人寿的新型产品电话回访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在犹豫期内进行回访。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工银安盛人寿承保一年期以上新型产品319888件,其中3698件超过犹豫期回访,23284件在犹豫期前回访,涉及上海、广东、天津等11个省(市、区)。与此同时,该公司的回访制度设计也存在缺陷且回访系统控制功能不完善,如电话回访制度将新单电话回访时间具体规定为“保单签发日+预估时间”,未严格落实犹豫期内完成回访等监管规定;电话回访系统缺乏对犹豫期以外回访行为的禁止控制和自动提示功能。
上述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即保险公司对新型产品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在犹豫期内完成,且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回访的录音及其他证明材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
为此,保监会责令工银安盛人寿立即进行整改,全面清理新型产品电话回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该公司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且在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保监会。
公开资料显示,从年初至今,因险企偿付能力不足、资金运用违规、信披不到位、保险产品设计不符合保险原理、费率厘定不符合公平性原则等原因,保监会总计下发12封监管函,涉及包括信泰人寿、安诚财险、国元农险在内的11家险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