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寿鸿运年年保险适合哪些人群购买?
导读:多家商业银行已经将自己的私人银行业务的主攻方向调整为家族财富管理,保险业也不甘落后。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珠江人寿推出的“鸿运年年”保险计划不仅能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更能通过万能账户进行资金二次增值,使客户获得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长期稳定增值收益。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5、10、15、20年缴
投保要求:出生满30天(含)至55周岁(含)
产品简介:
“鸿运年年”是一款产品组合,由主险“珠江鸿运年年年金保险”以及附加险“珠江附加智赢两全保险(万能型)”构成。
一、投保要求
30天—55周岁
二、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80周岁
三、交费方式
趸交、3、5、10、15、20年交
四、保险责任
“珠江鸿运年年年金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寿保险金
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1次祝寿保险金。
(三)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珠江附加智赢两全保险(万能型)”的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本附加合同的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当时本附加合同的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保证利率:
本附加合同保单个人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2.5%。
初始费用:
从主合同转入的红利、生存类保险金不收取初始费用。投保人每次交纳的追加保险费,本公司按追加保险费最高不超过3%的比例收取初始费用。追加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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