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频频违规成“罚单王” 8个月吃25张罚单
导读:因存在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保险费率等问题,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保监局”)8月11日在其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总计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实际上,民生人寿多家分公司今年已经多次被各地保监局处罚,原因大多集中在虚列费用、欺骗投保人、夸大产品收益以及隐瞒分红的不确定性等违法行为。
经济导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民生人寿已经被全国各地保监局开出25张罚单,总共罚款183.5万元之多。
违规颇多
民生人寿最近一次违法被罚是在北京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保险费率以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违法行为。据披露,2013年4月16日,北京保监局在民生人寿北京公司朝阳营销服务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吴某展业包中的“民生富贵金生保险(分红险)”宣传彩页以确定收益演示红利,未揭示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据悉,上述宣传彩页由该公司印制后发送至各营销服务部用于培训,且被部分营销员用于展业。
此外,罚单显示,该分公司承保的北京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备案的一类职业保险费率为1.1‰,向下最多浮动不超过50%。该公司于2012年9月15日填写《团险核保超权限业务申报表》,最终获得总公司“按照‘三四折’费率承保”的批示,该业务实际承保费率为0.37‰,相当于已备案费率向下浮动66%。
值得注意的是,夸大产品收益、隐瞒分红的不确定性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并不是个例。据广西保监局披露,2012年5月,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在“VIP客户理财沙龙”介绍“金镶玉两全保险”产品时,存在夸大产品收益、隐瞒分红的不确定性等违法行为。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广西保监局2014年6月13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广西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刘军伟,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一直以来,人身保险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和销售误导问题都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所在,而这也恰恰是保险业社会声誉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究其原因,除了保险销售,管理人员的短视行为也是原因之一。
罚单横跨8省份
导报记者统计发现,民生人寿已经遭到全国除保监会外8个省份及地市保监局的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民生人寿在多省份保监局发布的全部罚单中的“中枪”概率颇高。
其中,福建保监局2014年以来总共开出15张罚单,民生人寿独揽8张。据披露,当地保监局对民生人寿漳州中心支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12年通过虚列会议费、差旅费和公杂费等方式处理业务激励费用,并对上述违法行为处以4万元罚款。
此外,2013年4月2日至5月31日,当地保监局对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期间,该公司79名归属个险部管理的营销员在展业备案前开展业务,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期间,该公司12名归属收展部管理的营销员在展业备案前开展业务。
除了上述多方面违法行为,民生人寿被罚的违法行为更多集中在虚列费用上,导报记者粗略统计发现,其共有15张罚单涉及虚列费用。据披露,民生人寿辽宁分公司于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经营期间,存在以下行为:下辖营口中心支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共虚列营业费用20.74万元、此外,营口中心支公司虚列营业费用13.49万元用于个人代理人激励。辽阳中心支公司虚列营业费用7.22万元用于个人代理人激励。
导报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上述8张罚单来自福建保监局,民生人寿还收到来自河南4张、江苏3张、辽宁3张、湖南、北京各2张、山西1张、广西1张等总共8个省份的罚单。
民生人寿在多省份屡屡遭遇罚单绝非偶然,今年以来其公司形象也因此遭受重创。有业内人士表示,该公司要想挽回自己的形象,其管理者应加强管理,科学发展,杜绝业绩上拔苗助长、财务上掩耳盗铃等诸多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