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慧乔逃税 保险是否能合理合法避税避债
导读:宋慧乔最近被曝出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时间里通过虚假申报收入等方式逃税25亿韩元(约1507万元) 的消息,引起人们的关注。那么是否可以通过保险来合理合法避税避债呢?下面沃保小编来帮你解答。
国际上虽然并不乏购买大额寿险保单以规避遗产税的案例,但对于更多保险客户来说,购买保险产品更多是起到保全资产的作用。目前,国内关于保险避税的相关法律有《个人所得税法》,其中明确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而这一赔款并不特指人寿保险,而是全部的保险赔款。
有保险业人士说:“在所有保险产品当中,只有寿险能够避税。因为人寿保险属于人的生命财产,不需要缴税。”
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其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这意味着,不管产品是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或者两全保险,都属人寿保险的范畴归属,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保险公司以类似年金形式返还的产品,实际属两全保险。而其他类型的保险,如企业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只有受益金受法律保护。
是否买了保险都能起到合法避债作用呢?
《保险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这一条款无异于是保单避债的依据。
但是,如果购买保险的资金是违法所得,触犯了刑法,这笔钱基本上会被依法追缴;在负债或公司财务恶化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有被判为无效的可能;对于—些保险费来自非法途径的,法院可裁定保险公司强行退保。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单能避债避税吗?
客户购买人身保险后,资金从个人资产中剥离,划归到了保险公司,如果出现债务问题,依照相关法规,任何机构包括法院都不能动客户的保险。因为受益人的权利大于债权,债权人无权要求受益人以保险利益来偿还债务。
这也意味着只有指定了受益人的寿险保单,才能不作为遗产处理,不需要用于偿还债务。反之,如果保单上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死亡、保单受益人为“法定”,在这种情况下,保单将不能作为避债之用,会被视为偿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