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连收罚单 陷偿付能力漩涡
面临偿付能力压力
通过对民生人寿违规处罚的分析,上述业内人士总结,民生人寿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业务销售问题、财务问题、偿付能力问题。其中偿付能力问题最为严重。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在150%以上的为正常公司。年报显示,民生人寿2011年、2012年、201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52%、251%、213%。
保监会在处罚中指出,偿付能力报告存在错误。保监会称,民生人寿偿付能力报告认可资产计算不准确,对企业债券未区分有无担保均按照100%确认为认可资产;将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保费全额确认为认可资产;将分支机构筹备组发生的工资费用计入其他应收款,并按照80%的比例确认为认可资产等,导致2012年和2013年前两个季度虚增认可资产。
上述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民企在偿付能力监管面前很有压力。因为保险盈利低,而且属于资本消耗型,随着规模增长,需要不断地增资扩股。要么就是上市融资,要么就是股东增加注入资本。而上市门槛相对较高,且时间比较漫长,目前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只有4家。
从股东注资来看,据报道,2011年和2012年民生人寿进行了两次增资,目前注册资本金已达到60亿元。同时,形成现在的万向绝对控股的股权格局。
今年6月,曾传出民生人寿高层正在筹谋A股首次公开发行事宜。对此,民生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并没有上市计划,纯属臆断。
但前述业内人士认为,类似于民生人寿这样的公司肯定想上市,但是被监管部门处罚会对上市很不利,可能影响了其上市的进程。
8月13日,保监会批复同意民生人寿募集10年期次级债,募集规模不超过30亿元。
“对于民生人寿来说,有发展的压力,而规模不小,又没有上市,偿付能力的压力就更大。民生人寿问题不大,就是缺钱。发次级债也是为了补充偿付能力,说明资金上还是有压力。”上述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