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启动保险中介“二次摸底”工作
导读:据悉,近日保监会又向各保险公司及地方保监局下发了一份《中国保监会关于务必做好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摸清底数工作的紧急通知》,凸显出当下保险中介“摸底”工作的紧迫性及重要性。 如果说第一次摸底是全面的摸底,那么第二次摸底则是更多关注具体业务方面的问题。
二次摸底更多关注具体业务方面的问题。
“再摸底、再清查”……
距5月份保监会启动保险中介市场摸底自查工作仅两个多月,据悉,近日保监会又向各保险公司及地方保监局下发了一份《中国保监会关于务必做好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摸清底数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凸显出当下保险中介“摸底”工作的紧迫性及重要性。
笔者从业内获得的《紧急通知》原文中看到,保监会明确指出“摸清底数工作要切实突出问题导向”,要求“做到无顾虑、无保留、无遗漏。”据了解,该《紧急通知》要求摸清的潜在风险点多达44项,其中涉及保险公司自查的内容涉及专业中介机构、兼业中介机构以及保险营销员三个方面,自查内容达到了18项内容;涉及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自查内容包括机构自身和销售人员两个方面,自查内容达16项;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方面自查分为机构自身和业务人员两个方面,自查内容达10项。
如果说第一次摸底是全面的摸底,那么第二次摸底则是更多关注具体业务方面的问题。事实上,此次保监会《紧急通知》最大的亮点在于处罚措施明确。该《紧急通知》称,对在摸清底数工作中自查不认真、未按监管要求按时报送材料,或弄虚作假、隐报瞒报虚报的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据《保险法》第172条规定,对保险中介机构给予吊销业务许可证、对保险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处罚;依据《保险法》第173条规定,对这些机构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处罚。
为了明确责任,该《紧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各管理层级要全面审查下级机构数据,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的机构一把手必须在所报送数据和报表上签字确认,明确责任。同时保监会还要求各地保监局要严格审核辖内机构报送数据,领导小组组长对报送中国保监会的汇总数据、报告等材料要签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