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办
导读: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中国拟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计划到2020年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国务院周三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意见》并决定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不过对于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意见》依然认为要严格控制此类城市的人口规模,同时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意见》并称,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不少农村都办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安置呢?一直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饱受诟病的就是其“碎片化”格局:城乡之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分别适用不同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地区之间差异也较大,不仅造成了保障水平的不公平,而且实质上将我国整体劳动力市场分割成很多块块,制约了劳动力的有序、有效和合理流动,也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条件下的劳动力快速流动与不断重新优化配置的基本要求。
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但要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