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全部技术标准将年底出台
导读:上周五晚间,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偿二代第一支柱技术标准产险行业第二轮定量测试和寿险行业方案测试情况的相关通知。这标志着产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全部技术标准基本成型,寿险公司第一支柱技术标准进入方案比较选型阶段。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和定量测试后,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偿二代第一支柱技术标准,包括确定产险公司第一支柱定量标准,并推动产险公司为新规则实施做好准备;确定寿险技术方案,并开展参数测试和校准测试。加上之前已经征求意见并开展行业测试的第二支柱标准,以及正在拟定中的第三支柱监管规则,到今年底,保监会将出台偿二代全部技术标准。
不同于现行“规模导向型”的资本监管思路,偿二代将转变为“风险导向型”。偿二代建设体现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市场化监管改革,为形成对风险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体系,转化监管方式有重要意义。
增强对外部资本吸引力
保监会近日再次征求对产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全部技术标准的意见,并开展第二轮行业定量测试。
今年以来,保监会已就产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技术标准开展过多次定量测试。在校准测试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修改形成了产险公司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监管规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此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X号: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并在6月份组织15家产险公司进行了样本公司测试。至此,产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全部技术标准基本成型。
保监会称,从前期定量测试和行业反馈意见看,本次征求意见的产险公司第一支柱技术标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体现了风险导向的原则,风险的类别结构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我国产险业不同类型风险的暴露和比重;二是具体参数基于我国产险行业实际数据测算。偿二代新规则下产险行业的资本使用效率得到提升,偿付能力总体平稳,未对行业产生新的增资压力。三是发挥监管政策引导机制作用,进一步减轻业务快速发展对产险公司资本金的需求压力,增强新兴保险市场对外部资本进入保险行业的吸引力;四是采用因子法,保险公司的实施成本较低。
寿险开展多轮样本测试
自2012年3月保监会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偿二代)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经深入研究和多次论证,形成了寿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技术标准的初步方案。根据工作程序,保监会决定开展技术标准的“方案测试”,以确定各对比方案对我国寿险业实际风险状况的吻合度、敏感度和有效性。
据悉,在寿险标准方面,保监会组织行业和项目组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准备金、风险计量等技术难点进行攻关,研究了可选的技术路线,开展了多轮样本测试。
今年5月,在前期论证和定量测试的基础上,保监会对各寿险公司开展了准备金折现率、费用率、死亡率、退保率等重要假设的行业调研,研究制定了相关的监管参数,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寿险合同负债评估测试方案、寿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计量方法、寿险业务利率风险最低资本计量方法等测试方案。
据悉,本次方案测试将用以确定最适合我国寿险业实际的技术方案。
监管思路变革考量经营者水准
事实上,偿二代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计划以全方位的调控机制统筹风险,通盘考虑定量、定性两方面的风险因素,在此基础上进行产险和寿险的相关测试。这是与现行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下划线考量的最大区别。显然,“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监管思路大变革,不仅考验监管者水平,也考量企业经营者水准。
中国现行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始建于2003年,而偿二代自2012年4月启动建设,一年后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偿二代整体框架,确立了“三支柱”框架体系。2013年7月明确,至2016年,计划用3至5年完成建设偿二代。
市场人士认为,偿二代将建立更加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制,由管品种改为管属性,只要融资工具符合资本属性就可计入偿付能力,为资本补充渠道创新提供更大空间。保险监管将遵循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一般规律,着力减少行政管制,将经营权交给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