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试点自然灾害巨灾保险
导读:为提高保险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财产保险业务创新和特色业务发展,实现保险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拓宽保险服务领域,近日,甘肃保监局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我省财产保险特色业务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引导在甘保险公司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业保险;结合我省自然灾害的特点,创造条件,破题开展旱灾保险、洪涝保险、泥石流保险、地震保险等试点。
推出特色农业保险试点
甘肃保监局要求各公司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经营优势,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办特色化业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日益增长的需求。鼓励在甘各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科技、文化保险”“其他财产险”六大领域拓展财产险特色业务。
在“农业保险”方面,甘肃保监局提出,要紧扣我省农业资源丰富,区域特色明显的特点,围绕我省马铃薯、现代制种、中药材、经济林果、蔬菜和草食畜六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公司推行“政府主导推动、龙头企业支持、农民自愿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在具备条件时探索开展粮食、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禽类、现代制种、酿酒原料等我省特色农业的保险试点;逐步开展主要粮食作物、蔬菜价格保险试点,积极研发天气指数保险,逐步形成具有多档次保额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列入议事日程
针对我省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省情,甘肃保监局提出,要把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列入议事日程。保险公司要积极争取政府对建立巨灾保险的支持,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采取巨灾准备金或其他风险分散方式,结合我省自然灾害的特点,创造条件,破题开展旱灾保险、洪涝保险、泥石流保险、地震保险等试点,发挥保险业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此外,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大力发展事关公共生产、生活安全保障的责任保险产品。加强高危行业、公共聚集场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和特殊职业等领域责任保险的开发,积极发展公司董事、执业医生、律师、会计师等新型责任保险,逐步推广雇主责任险、出口产品责任险、物业管理责任险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责任保险。
力推信用保证保险
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推动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完善“保险+贷款”模式,努力推进农村妇女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保证保险业务。创新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满足居民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换代的需要;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范围。
在“其他财产险”方面,甘肃保监局提出,在工程险方面,公司要逐步完善和开发工程咨询决策保险等。在家财险方面,公司要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自然环境居民的收入水平、财产状况和投保心理,合理确定保险范围和保额,解决当前保险标的范围较窄、费率厘定不合理等问题。要重视附加险的创新,在保险费率、赔偿责任限额不变条件下,适当扩展附加险。
推动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发展
要积极服务于我省培育新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五大新兴产业战略,推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险种。要着眼于建设文化大省,实施文化产业培育工程,努力开发适合我省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推动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发展。
争取政府对创新型保险产品适当补贴
《意见》中指出,发展财产保险特色业务,首先要建立健全面向市场的产品创新管理机制。其次要争取政策支持。要加大新产品开发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鼓励、补贴机制。要争取政府对创新型保险产品,特别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实行适当的财政补贴、适度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同时,监管部门将适当提高监管的宽容度,为产品创新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