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导读:灵活就业人员交够了法律最低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后,想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要如何办理呢,具体待遇是怎么的呢?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持身份证件和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手续。
有档案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每周二、四下午先带个人档案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批,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然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手续。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养老关系。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及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可以跟企业退休职工一样享受以下权利:
1、从社会保险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2、参与养老金调整;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者死亡并按政策规定实行火葬的,可享受:a、丧葬补助费用;b、一次性困难补助费;c、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办理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缴费间断影响养老金待遇
国家制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激励作用,现行计发办法已经将缴费年限与养老金待遇紧密挂钩,间断缴费几年,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就少几个百分点。如果由于个人原因错过了缴费年限,根据规定不能补缴上年度欠费,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未缴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不管怎样未达到退休年龄前间断缴费,都会直接影响退休后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