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营销员不得随意卖理财型保险
导读:保险营销员销售误导一直是导致保险合同纠纷的一大因素。下一步,保险业将强化营销流程管理,不断提高保险营销员的专业素质。北京商报记者近日获悉,北京保监局已初步拟定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销售理财型保险的人员提高门槛。
目前,销售人员分级分类制度涉及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所属的8万余人的销售队伍,涉及面宽。北京保监局介绍,其对行业影响深远,制度设计需要充分站在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高度,本着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原则进行整体规划。
北京保监局局长郭左践在一次座谈会上解释,北京地区可将寿险营销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进行考核和管理,对允许销售险种按级别进行划分,细化管理标准。
具体而言,初级资格条件为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和展业证,并通过公司组织的初级资格证考试的销售人员,销售险种包括普通寿险、意外险 、健康险和分红险产品;中级资格取得条件为经公司业务考核合格、无销售误导行为、客户投诉和不良记录,并通过由协会集中组织的中级资格证考试的销售人员,销售险种包括初级资格销售产品及万能险、投连险等新型产品;只有拿到高级营销资格证,寿险营销员才能销售变额年金保险等一些比较复杂的金融产品。
草案指出,对销售人员基本素质、服务能力、继续教育情况、诚信水平等指标进行数据积累,并以此为基础,对销售人员进行综合评定,进行分级认定和管理。
此外,北京地区在对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将建立供业内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的信息平台,对销售人员的分级分类信息进行公开披露。也就是说,营销员违规销售被举报并核实后将被开除,很有可能进入信息平台的黑名单。
北京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此项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开展,是对营销体制的有益探索,将有利于推动营销员队伍转型。下一步,北京保监局将会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近期完成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草案在全行业的意见征求与完善工作,并出台正式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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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保险业建立从业人员分级分类资格管理制度的呼声由来已久,监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市场也欢迎这种做法。2007年,上海保监局试点推行营销员分级分类考试——投资连结和万能保险销售资格和健康保险销售资格,销售此类产品的营销人员除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外,还需通过以上专项考试。制度推行后运行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