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首单小贷险花落人保
导读:融资成本高、融资难一直是小微企业的难题,但如今这个难题正得到缓解。日前,人保财险山东省泰安市分公司和泰安市向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小贷险”)成功签单,至此,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山东泰安实现零突破。小微企业无须提供抵押物或让担保公司担保,买份保险便可获得最高300万元的银行贷款。
为推动小贷险的普及推广,5月22日,泰安市政府与泰安商行、泰安农信社、人保财险泰安市分公司、华安保险泰安分公司分别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泰安市政府同时推出《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根据泰安市政府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合作框架协议,泰安市开展小贷险业务,申请贷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和反担保,可经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障。其贷款额度的限定是:农业种养殖大户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2014年内,泰安全市小贷险业务保障总规模不超过5亿元;2015年起,单户贷款限额和贷款总额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据了解,泰安市小贷险业务对借款人融资成本进行了合理测算,由银行贷款利率、保证保险费率及附加保险(个人生活质量保障保险等)费率组成。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保证保险费率和附加保险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息的3%。小额贷款一般釆取分期付息、分期偿还本金或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方式进行,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泰安市小贷险业务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即财政、银行与保险机构共担风险。《意见》规定:财政、贷款银行与保险公司按20%、20%、60%的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首先,市财政注资1000万元设立风险准备金,各县(市、区)设立风险补助配套资金,市、县两级按7∶3的比例分担由财政分摊的贷款本息损失。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将在收到银行索赔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按损失本息总额的80%赔付银行,其中包含先行垫付财政应承担的20%,财政在每年年底或每半年按应承担比例将垫付款项拨付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与银行共同进行追回的金额以及因追偿产生的费用按三方风险共担比例分担。
人保财险泰安市分公司高度重视小贷险开办工作,为顺利实现首单突破,该公司搜集大量客户资料,通过实地考察,细致调查,对客户信息、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资料进行分析比对,撰写资信调查报告上报审批并顺利实现首签,泰安市向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成为该市小贷险第一个客户。该客户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7.8%,保险金额合计本息为5.39万元,保费1.18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