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铁腕决心浮现 偿付能力监管将成常态
导读:正德人寿事件背后监管层铁腕决心浮现险企偿付能力动态监管将成常态
事件回顾
保险监管史上最严监管函下发,开启了正德人寿与保监会之间关于偿付能力是否达标之争。
6月6日,保监会公布一则监管函,通报现场检查已查实的情况,认为正德人寿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扣除这些款项,今年一季度正德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由此前报送的182.7%下滑至-87.08%,因此自6月9日起该公司新业务被叫停,多项投资项目被暂停,将限制于6月30日前有效改善偿付能力。这被市场称做保险史上最严监管函。
随后,6月9日正德人寿隔空喊冤,对于突如其来的叫停表示震惊、委屈和不解;6月13日,正德人寿再次公布一则股东增资30亿元的请示报告,并表达了于6月16日限期得到批复的意愿;6月17日正德人寿再次将2011年以来多项关键财务指标公之于众,以表明公司偿付能力正常的态度;6月19日正德人寿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赴保监会听取现场检查情况通报会,也有了双方当面交锋的场景。正德人寿的处境折射出监管铁律,偿付能力堪比罩在险企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把利剑随时监视着险企的经营指标。
股权纠纷亟待解决
正德人寿增资迫在眉睫
依据保监会给出的改善偿付能力的时限,正德人寿仅有不足一周的时间。无论如何“喊冤”,正德人寿当前最急于解决的就是如何快速实现增资。
事实上,为了不被监管介入整顿、不被保险保障基金接管、不被收购合并甚至清算,正德人寿在接到一纸监管函时就开始了与时间赛跑。依据正德人寿公告,全系统召开紧急会议,为防范引发退保挤兑风险做了各方面的紧急应对安排,股东增资成为缓解燃眉之急最可行的选择,因此有了五大股东齐增资合计30亿元的方案。
正德人寿表示,股东提出了通过增资方式扩充资本金30亿元的提升偿付能力方案,计划5家股东各增资6亿元,使公司总股本从现在的20亿元增至50亿元,从而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提升偿付能力,快速防范和化解因执行监管函而可能造成的风险危机。正德人寿在增资请示报告中为保监会批复设下的时限凸显其化解危机的迫切心情。
在正德人寿看来,监管函过于严厉,而被叫停新业务、新投资,无疑会让资金链紧张的正德人寿进一步捉襟见肘。然而,由于没有详细的增资计划,这一30亿元的方案并不被保监会认可。在保监会看来,正德人寿之前报送增资请示报告只是原则性的构想方案,并非全体股东达成共识。
据了解,正德人寿的股权纠纷由来已久,为此公司总裁上任半年即被罢免,因此保监会对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了限制监管。而此次,正德人寿为了商讨增资计划,提出了解除这一限制的请求。虽然保监会并未回应,但建议公司股东可以沟通讨论增资事宜,全体股东只需达成一致意见,拿出“切实可行的恢复公司偿付能力解决方案”。一旦股权纠纷无法解决,股东意见无法达成统一,实质性增资就将只是泡影。
偿付能力监管成利剑
动态化监管险企成常态
在保监会与正德人寿的这次交锋中,最核心的问题即为偿付能力。在正德人寿看来,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是因为过去被认可的资本计算方式现在不被认可。
根据保监会的解释,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不得计入当期损益而应计入递延收益,但公司违规将其全额计入收入部分,导致虚增资本12.8亿元,此外,账龄超过12个月的其他应收款为非认可资产,但公司将该部分约15.3亿元的资产按照80%的比例计入其认可资产。
为了含蓄反驳,正德人寿于6月17日将2011年以来被认可的偿付能力进行汇总,其中2011年度和2012年度政府补贴资金7亿元和5.8亿元均被认可为当年度的资本,因此这两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68.28%和180.11%。
所谓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这一指标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目前,偿付能力监管不断趋严,采取了严格的动态监管: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公司,保监会采取暂停公司新机构批设的监管措施以警示风险;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公司,采取全面暂停公司新业务的监管措施以控制风险。
自2013年以来,多家险企就因偿付能力亮红灯被暂停新业务开展、新机构开设等,目前实施动态监管,保监会依据每季度的指标采取监管措施,多家险企曾被发监管函,如信泰人寿去年三季度偿付能力为108.79%,于11月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四季度资本金状况没有得到改善,这一指标更下滑为-185.96%,因此新业务被叫停。
正德人寿在改善偿付能力方面也是波折不断。2012年底,正德人寿增资至20亿元,并新换两大股东实现增资扩股,而此次偿付能力充足率被监管认定为-87.08%,并敦促其短时间内改善,这对于本来资本金吃紧、股权关系没有理顺的正德人寿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受累地产估值新计法
众多险企偿付能力更趋紧
保监会在此次监管函中提及“其他应收款”,实则指正德人寿收购地块升值而计入资本的预付土地使用权款。正德人寿将2011年以来预付土地使用权款约15.3亿元按80%的比例计入其认可资产。而在监管看来,账龄超过12个月的其他应收款为非认可资产。
与此类似,在地产市场上行期,险企通过公允价值法计算投资性地产导致估值提高并计入资本并不鲜见。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透露,今年一季度末,保险机构投资性不动产规模754.87亿元,总体规模不大,但较去年同期增长96.22%,增长速度较快。有报道称,截至目前,有33家公司有投资性房地产行为,其中15家采用公允价值法。
在保险业内人士看来,房地产评估标准差异性大,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可以通过公允价值法将其作为调节利润和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工具。随着经济增速的下行,潜在风险隐患增多,房地产、信托等领域风险频发;保监会亦开始出台一系列风控政策,其中影响最大的将是近期下发的《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有关事项的通知》,叫停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按照通知要求,已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2014年3月31日账面余额为基准,不得再确认新的评估增值;采用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改用公允价值计量。目前保监会正在修订投资性房地产的偿付能力资产认可标准,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