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接连出招为保险中介市场化改革清障
导读:与保险市场伴生发展30多年的保险中介,如今已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内外交困之势已现,内则背负沉疴发展乏力,外则饱受竞争和消费者不信任的压力。自2009年以来,保险中介渠道高速增长态势猛然掉头向下,保费年均增速已降至11.7%,保险公司所倚重的银邮渠道更在2011年、2012年连续出现负增长。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勃兴,“去中介化”的趋势令保险中介尤其是营销员,走到了一个必须抉择的十字路口。
艰难转型之中的保险中介市场,需要用一场市场化改革完成浴火重生。在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看来,保险中介市场化改革,需要回答“身在何处”、“路在何方”、“何去何从”等重大战略问题。日前,黄洪接受《财经》杂志专访,用近三个小时,详细阐述了他对保险中介市场下一步发展和改革的思考。
黄洪此前曾长期担任广东保监局局长一职,广东保险市场发达,保险中介形态多元、创新多变,在长期监管实践中,黄洪得以近距离观察保险中介市场,积累了丰富的监管经验,形成了独到的见解。自2013年11月开始分管保险中介监管工作以来,黄洪便开始着手规划和布局保险中介领域的改革。
黄洪认为,保险中介市场的改革与人身险市场化改革一样,是保监会正在深化和全面推进的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于4月份启动的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不是一次简单的“运动式”整顿,而是“问诊、把脉、开方”接连出招,直指问题症结“对症下药”,为保险中介市场化改革清障铺路。
问诊:身在何处
《财经》:中国保险中介发展从上世纪80年代算起,已经历了30多年的历程,当前发展状态如何?
黄洪:对于当前中国保险中介的发展状况,我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
第一句话是“有成效”,不能否认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对于整个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所做的历史性贡献。目前,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300多万人,兼业代理机构20余万家,专业中介机构2500多家,2013年中介渠道保费占全国总保费的比例达80%,保险中介已形成数量众多、形态多样、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市场体系,成为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保险中介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价值交换作用,促进了保险产业链的完整和成熟;二是加快了保险公司与中间商之间的社会分工,促进了保险资源有效配置;三是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专业化、便利化、大众化的保险服务;四是营销体制的引进、银邮渠道的开拓等中介渠道变革,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五是以保险营销员为代表的保险中介,已成为传播保险知识理念、扩大保险社会影响的最直接有效平台。
第二句话是“有问题”,不可低估保险中介市场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风险积累的严重程度。从整体上看,中国保险中介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一些机制体制问题从一开始就没有理顺,在经历快速发展后开始集中暴露。一些保险中介把潜规则正当化,以手续费返还抢客户、抢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有的保险中介出于短期利益追求,与保险公司合谋非法套取资金;一些保险中介销售误导,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引发了退保等群体性事件;有的保险中介非法销售非保险理财产品,甚至涉嫌非法集资,增加了风险隐患。凡此种种,都是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第三句话是“有挑战”,不可忽视外部环境深刻而复杂的变化给保险中介带来的巨大冲击,“上医治未病”,看问题必须要看深一层。
比如,经济社会环境正在深刻变化,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据统计,全国城镇职工平均月工资从2005年的1530元升至2013年的3970元,而同期营销员平均月佣金收入仅从1193元升至1936元,保险中介的职业吸引力大大降低。
与此同时,消费环境正在深刻变化,年轻一代的消费者对保险中介的服务理念、方式、手段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智能终端和社交平台的普及使移动互联网的移动性、实时性、便捷性得到了充分发挥,使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用户的消费行为,极大地提高了消费的扩散性和消费者黏性。保险中介在与各种新型技术和模式的碰撞中没有优势,这是事关保险中介生死存亡、动摇行业根本的大事。
从历史方位来看,保险中介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其效率和产出已经不能满足保险行业的持续发展要求,其粗放发展的模式已不能满足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需求。保险中介往何处去的问题,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和严峻。我们必须“跳出中介看中介”,准确研判形势,增强预见前瞻,尽快决断方向。这也是我们部署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大背景、大前提。
《财经》:保监会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基本出发点和目的是什么?
黄洪: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将开展清理整顿作为今年乃至明年保险中介监管的主要任务,这是保监会党委认真分析当前形势、系统考虑行业发展、全面深入推进改革,做出的决策部署。
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上地位独特,一端连着消费者,一端连着保险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保险产品销售和入口端。过去几十年,中国保险中介经历了萌芽起步、快速成长、制度突破和创新扩张等发展阶段,自2009年开始转入艰难转型,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和矛盾,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桎梏。
只有推动改革创新,形成与保险业转型升级要求相适应、相匹配的保险中介制度机制,才可能再次助推保险业“换挡加速”。
开展清理整顿,也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清理整顿工作是整个保险业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一环,既是对人身险预定利率改革等保险业其他领域改革的及时跟进,也可以倒逼和带动保险业其他领域特别是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促成保险业各领域改革工作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把脉:路在何方
《财经》:这次清理整顿从规格、力度和规模上都前所未有,与保监会以往对保险中介市场的清理整顿有哪些不同之处?
黄洪:这次清理整顿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清理整顿,与以往类似工作相比,有显著不同:
首先是改革要求更高。这次清理整顿的实质和核心是深化改革和建章立制。目标也更为深远。这次清理整顿更加突出强调中远期目标,即深化改革、加强顶层设计,为保险中介寻求新机制、新优势,为发展清除障碍,再造发展新动力。
其次,覆盖面更全。以往的清理整顿多是针对某个方面的专项动作,这次清理整顿更着眼于解决保险中介乃至整个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以此作为突破口和抓手,对整个保险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外延更加广泛,内涵更加丰富。清理整顿的对象除了保险专业中介、保险兼业代理和保险营销员三类中介主体,还包括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既要全面审视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路径和模式,也要深刻反思监管自身的理念、思路、制度和能力。
因此,无论是解决市场长期积累的问题,还是调整既有的监管定式,都需要统筹考虑、整体谋划、有序推进,都是一场攻坚战,啃的是“硬骨头”,需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
《财经》:据了解,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细分为多项任务、多个阶段,有哪些具体安排和考虑?
黄洪: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不是仅仅查处问题了事,而是边整顿、边建设、边改革的统一过程,既要破旧、更要立新。我们具体部署了摸清底数、整顿秩序、深化改革、建章立制、总结提高等五项阶段性工作,要求做到“严、细、实”。
此次清理整顿确立了三个关键节点:2014年7月底前,完成摸清底数的任务;10月底前,完成整顿秩序工作;2015年3月底前,逐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集中完善监管规章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这几个方面不是分散零碎的,而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在具体实施中,需要着力把握几点:在范围上要突出全覆盖,要抓住专业中介、兼业代理、营销员和保险公司等所有市场主体,做到两头挤、两头查,不留死角;在业务检查上突出查假打假,以此确保摸清真实状况,堵邪路、开正门,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在导向上突出深化改革,监管部门通过搭平台、定规则、当裁判,着力围绕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规则建立等方面,统筹推进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
另外,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要有提升,监管部门要始终把握清理整顿的主动权,增强对保险中介市场的了解,掌握保险中介市场运行的内在规律,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保险中介监管不断得到提升。
《财经》:这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对行业和监管都是首次,将采取哪些有效的方式方法来保证效果?
黄洪: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采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是关键。
我们将注重分类指导,防止“一刀切”。各地市场情况千差万别,我们允许清理整顿工作在统一行动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在对象上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在解决具体问题上突出抓住主要矛盾。本次整顿是开门整顿,防止“封闭式”,坚持讲明政策、调动全行业的参与积极性,不在小范围内自拉自唱、自娱自乐。另外,监管工作要防止“两张皮”,中介市场清理整顿要与产险和寿险等其他监管工作,以及与中介日常监管工作加强互联互动,形成监管合力。
我们实行全程督导,防止走过场。保监会为此建立了专门的督导制度,成立了八个督导组,对保监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各个阶段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该项工作5月中旬已正式启动。
《财经》:保险中介市场点多、面广,存在的问题不少,用一年时间清理整顿能否解决所有问题?
黄洪:你问的实际上是关于如何客观看待这次清理整顿的问题。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今后两三年内都是保险中介监管的重中之重。今年是起点,我们集中人力、物力大张旗鼓地开展,是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和继续打基础、做准备,力争在三年到五年内基本完成。
坦率地讲,一步到位解决所有问题,本来就不是清理整顿的本意。特别是对一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复杂问题,用一年时间清理是不现实的,监管和市场都不能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但是我们相信,通过清理整顿,一定会遏制市场普遍违法违规的态势,一定会在纷乱繁杂中理出保险中介发展和监管的基本思路和头绪。
必须把清理整顿的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辩证统一起来,既要有短期的疾风骤雨来显示监管决心,更要有长期的稳打稳扎来显示监管恒心,体现久久为功。
清理整顿的短期效益在于治标,长期效益在于治本,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
开方:何去何从
《财经》:开展清理整顿是为了让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那么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各自有什么样的工作侧重?
黄洪:保险中介是市场化的产物,下一步改革发展也必须坚持市场化。
我们将进一步处理好监管与市场的关系,厘清监管与市场的边界,要“管”“放”结合,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情交由市场,切实让市场在保险中介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对保险中介市场主体而言,需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解放思想以顺应时代趋势,体现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一定要敢为人先;坚持服务至上以夯实行业基础,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紧紧围绕保险业战略重点提供服务;坚持市场改革以创造机制优势,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保险中介发展进步的永恒动力;坚持专业化方向以增强核心竞争力,要从消费者保险需求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出发,以专业优势赢得发展空间。
《财经》:未来一个时期,保险中介监管的基本思路是什么样的?
黄洪:监管实际上就是如何平衡和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的问题。相对而言,保险中介发展与监管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但监管在“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方面仍有较大的空间。
首先要把握好监管定位。要把功夫下在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上,抓住真正该管的,管严管好;要坚持防范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要促进市场繁荣,建立能让市场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竞争机制,依靠市场力量实现优胜劣汰、推陈出新。
其次是坚持依法监管。依法必先加强立法,要以“简约”、“管用”为目标,大力推进中介监管制度废、改、立,建立高效力的“游戏规则”,不求多而求精,不求全面而求实用。
我们要抓住《保险法》启动修订的契机,从更高层面系统研究和构建保险中介的法律框架,特别是要强化处罚效力,加大违法成本。依法还要强调执行,有了法律就要严格执行,特别是处罚上不能打折扣,必须把鲜明的政策界限体现出来,否则就容易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保险中介领域亦要推进简政放权。凡市场能决定的,就还给市场;凡企业能自主的,就还给企业;凡社会能自己解决的,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前一阶段,保监会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把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许可事项移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管理,走出了保险中介监管简政放权的重要一步,今后我们还将继续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资质管理方式。
今后我们还将转变监管方式。中介监管要从“直接管”转向“间接管”。通过强化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的管控责任,以保险公司为抓手,来提升监管效力效率。此外,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实际的保险中介监管核心指标体系,完善保险中介服务评价体系,引导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逐步转变“重业务、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和粗放经营模式。
《财经》:清理整顿、深化改革,涉及一系列的领域和问题,比如营销体制改革问题、中介机构准入门槛问题以及“大资管”时代下保险中介涉足理财产品销售的问题,保监会对此有哪些新的监管举措?
黄洪:你提到的这些都是很具体的实际问题,我们需要在清理整顿中逐步理出清晰明确的思路。营销体制改革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我认为,改革的落脚点是让营销员真正得到实惠,重点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提高营销员的收入,二是要理顺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关系。
通常来说,人们选择职业要考虑职业尊严和收入两个价值导向,在保险营销社会地位相对不高的现实下,必须依靠提高收入吸引高素质人才。
这涉及佣金分配的问题,要通过改革产品定价和营销层级考核机制,让更多的费用向一线倾斜。另外,我们鼓励探索试点独立代理人模式,前提是法律关系要清晰。
对于其他方面,我们也在深入思考。比如,保险中介机构准入的问题,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单一的资本金要求,也不能简单地以控制市场主体数量规模而论,需要从市场需求的多样性、消费者消费的便利性以及中介机构的生命周期等因素出发,建立规则统一、有力有效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
对于保险中介从事财富管理的问题,我们考虑完善相关的监管联动和协调机制,以取得相应的销售资格和销售正规的理财产品作为先置门槛。
对于防范保险中介财务造假问题,我们考虑把做好与保险公司业务系统的对接作为新设机构的前置要求,同时建立财务账户监管制度。
总之,在清理整顿和改革过程中,对于各方面的问题,我们都将一步步探索,坚持把监管部门与基层主体的两个积极性调动起来,把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
保险中介市场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最突出,基层和市场主体以及消费者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我们将虚心求教于市场和消费者,方能寻得改革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