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满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转入
导读: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重点解决跨制度转移接续问题,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规定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新规:不同制度养老保险可接续
2014年2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办法》规定,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昨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节目时,回答了公众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多个提问。
胡晓义表示,转移养老保险的意义在于,要实行城乡统筹就要解决跨地区的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问题,也要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衔接问题。城镇化的速度非常快,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甚至上千万的新的人口流入城镇,不同制度之间由于人群流动而产生的养老保险关系衔接问题成为很突出的问题。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就是解决这个问题,涉及的人群以农民工为主,可以解决他们的累计性、延续性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的问题。
很多外出务工人员关心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会否让自身利益受损,胡晓义对此表示,如果参保人到了60岁,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还不满15年,那就应该把他的关系在新农保里进行结算,但是要把他职工养老保险里参保年限里面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全部转移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里面,包括他的利息一块转移到新农保里,这样计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多了。
如果参保人已经缴费满15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到60岁结算时就会把他后来在农村参加新农保的缴的个人账户的钱给他转移到职工养老保险的他的个人账户里。“所以不管从城里转回农村,还是从农村转回城里两头都不吃亏。当然这个界限就是你是不是在职工养老保险里缴费满15年了。”胡晓义说。
云南:各州市正制定实施细则
据记者昨日了解,云南早已根据国家下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制定了符合本省实际的政策,目前各州市正抓紧时间制定实施细则,预计7月1日之后政策会陆续实施。记者从昆明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获悉,细则正在研究制定,昆明将按照省里的要求在7月1日之后开展养老保险衔接转移工作。
谈及这项制度实施的好处,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可以通过转移保险险种享受到更多养老保障,简单来说,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后,退休金会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金高一些。
据云南省2013年发布的人社系统事业公报数据,截止2013年,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60余万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约为100余万人。
新规亮点
参保人既可在地区间流动又能跨越制度
《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具体到参保人,可能在同一时点或不同时段既有地区间的流动,又有制度间的跨越,所以此次衔接政策的实施难度比单一制度内转接要大很多。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衔接手续,在此之前的参保缴费期不需要进行衔接。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转移保险后权益累计
依据暂行办法,参保人员无论如何流动,无论往哪个制度转移,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都将转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金额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致,并入转入制度的个人账户累计权益。
“三个15天”办理时限避免拖沓
当参保者需要在不同制度间转移养老保险,提交申请之后,社保经办机构将为参保人员提供受理申请、发送联系函、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资金划转等服务。
经办规程规定了“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拖沓。一是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要作出书面说明。二是转出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对有关信息的核对,并办结包括信息、基金等相关转出手续。三是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传来的信息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包括信息核对、清退重复缴费、合并记录个人账户等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清理重复领取待遇清退重复缴费
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可能存在一个人同时在两个制度参保的情况。因此,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要予以清退,对重复领取待遇要进行清理,最终只保留一种待遇。
按照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时段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月清退城乡居保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因为重复缴费信息只有在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才能发现,所以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再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退还本人。
焦点释疑
参加两个制度重复费用将退还个人
问:有网友称自己是一个农民工,在浙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在家乡四川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他想知道怎么处理这种情况?自己的利益是否会受损?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一个人同时参加两个保险,目前的管理手段很难辨识。就转移保险而言,不会损害参保人权益,对于重复参保要清理,使参保人只能在一个保险制度里领取待遇。但市民在另外一个制度里面的缴费,在清理时会在查实缴费数额后把重复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给退给本人。
无须每变更一次都转移关系
问:有网友称自己还不到60岁的父亲既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又开始参加新农保,询问什么时候开始办理衔接手续?
答:胡晓义表示,如果一个农民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由于离职又回到农村参加新农保,这个衔接的时点是在参保人60岁时,也就是达到领取退休金年龄的时候。
为什么不马上转,而是到领取的时候再转?胡晓义解释,这主要是考虑到农民工就业的不稳定性,虽然该网友的父亲现在可能离开城市的就业岗位回到农村参加了新农保,但是也仍然存在他重新回到城市就业并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能性。因此如果每移动一次都要转移一次关系,对个人来讲很复杂,对于经办来讲成本也很高,因此尽可能地把参保人引导到能够领取到较高待遇的制度。
转移保险种类参保年限可累加
问:有网友称自己是河南的农民,只参加了两年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参加了新农保,打算一直参加新农保,询问将来养老保险怎么算。
答:胡晓义表示,该网友参加了这两年的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参保年限,也就是说他参加新农保,国务院文件规定的享受条件是最少要缴费满15年,该网友这两年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最低参加13年新农保就满足了最基本的15年条件。
胡晓义介绍,新农保账户里最后计发待遇时要把职工养老保险里面个人账户面的钱一起转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里,再一起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对于男性农民,60岁领取待遇,个人账户将除以139作为每个月领取的标准。
胡晓义同时建议,如果该网友仍能在城镇就业打工的话,还是建议尽可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因为待遇会比新农保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