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遭遇保险纠纷消费者如何维权
【编者按】近日,保监会网站公布2014年一季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数据显示,有效投诉总量5984件,同比上升18.40%,反映有效投诉事项6337个,同比升15.85%。
对消费者来说,谁都不希望出现纠纷,但保险纠纷真的出现时该怎么办?对此,太平人寿专家提醒,保险纠纷往往有其复杂性,有些是源于消费者自己,比如投保时的疏忽或考虑不周;有些要归咎于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急功近利,在介绍产品时避重就轻。因此,遭遇保险纠纷时,首先要弄明白是谁的责任,其次是搞清楚应当如何维权。
在保险理赔中,一旦没有得到理赔,消费者往往会控诉保险“骗人”。事实上,这些理赔纠纷往往很复杂,并不是一句简单的“买了保险却遭拒赔”就能概括。在保险事故清晰、符合理赔条件的前提下,保险公司不会也不能给客户设置任何障碍。换言之,保险公司拒赔或要扣除一些已交费用,一定在保险条款中要有据可依,否则不可能成为最后拒赔的理由。这也提醒消费者,投保前务必仔细阅读和弄懂保险条款以及投保书、风险提示书等,明确自己的权益和风险,切勿盲目投保,避免日后纠纷。
与此同时,在理赔中,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在投保时是否如实告知、保险事故与投保险种是否对应、保险除外责任是什么、是否处于“观察期”免责、是否有代签名等,以避免由于自己的原因被“拒赔”。
诚然,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企业管理的严格规范,消费者所面临的保险环境也日益健康积极。但不可否认,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难免具备一些“粗放”特征,比如保险销售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以致一些急功近利的保险销售人员对消费者进行了销售误导。
那么,遭遇销售误导等侵权行为,保险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对此,太平人寿客户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消费者,首先直接向保险公司反映,这通常是成本最低、时效最快、结果最直接的方式。只要证据确凿,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无视消费者的诉求。其次,如果对于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不予认同,消费者还可通过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或提请保险调解委员会调解、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