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外险的索赔时间最晚不能超过几天?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4-05-06 12:34:00
导读:
现在不少人出行前,会去购买一份价格实惠的意外保险。那么,一旦不幸发生事故,投保人该如何利用意外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呢?
【编者按】现在不少人出行前,会去购买一份价格实惠的意外保险。那么,一旦不幸发生事故,投保人该如何利用意外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呢?
在保险的大家族里,意外险是最平民化的一位成员。保费低、保额高,花200元可以买到10万元保额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花15元钱就能买到5000元保额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因为价格便宜,人们很容易接受它,那么,一旦不幸发生事故,如何获得保险理赔呢?
保险专业人士表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比如,五一小长假期间(5月1日-3日)发生意外后的索赔,最晚不能超过17日。
业内人士提醒投保人,保险事故通知可以采取:上门报案、电话报案、委托业务代表报案或网上报案。为使保险公司能迅速处理保险金的申请,报案内容应包括: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险种、保险单号、被保险人姓名。
此外, 由于“低保费、高保额”的特点,意外险赔付目前也仅能针对死亡或伤残等事故,不可能包含一切因意外所引起的费用。如果是包括意外医疗的意外险。“不仅当初花的保险费要高一些,而且这部分的医疗赔偿保额也很低,一般在1万元—3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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