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正式施行 意外险理赔由34项增至281项
【编者按】1日起,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的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正式施行。据了解,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大幅扩展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据统计,新标准实施后,意外伤害险的赔偿范围由34项增至281项。
排除责任条款大大减少
从监管部门了解到,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不仅细化了残疾等级的设置,还新增了原标准中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100余项。据统计,新标准中罗列的伤残条目达到281个,是旧标准34项的8倍多。对此,不少保险公司人士给予了充分肯定。
“新标准本身规定得很明确,一旦我们的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理赔员可以根据标准很快确定伤残等级。”太平洋人寿保险江苏分公司一名高级经理介绍,新标准同时还删除了原标准中无明确医学界定的模糊描述,明确增加了智力功能障碍、植物状态等残疾状态。
此外,一家外资险企江苏分公司核保部负责人王总经理表示,之前小孩股骨骨折就不在理赔范围内,手骨骨折后导致功能性障碍也在免责条款中。“简言之,此前购买意外险的消费者发生意外后,不在理赔范围的情况将大大降低。”
意外险保费短期不涨价
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已经接到监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废止旧版《比例表》,元月起实施新标准。为此,业内人士表示,新标准是2013年下半年公布的,因此并不影响2014年的定价,预计2014年元旦前后,会有不少意外险新品悉数上市。那么,新产品的保费会否有变化呢?
一家本土险企某负责人坦言,新标准扩大伤残范围,必将造成保险公司理赔成本上升。“费率、费差、死差是决定保费的三大要素,但产品分摊的管理成本不同,新版意外险价格还需市场决定,”该名负责人表示,意外险的销售渠道正在向网销转型,相较传统保费,能够节约不少成本,因此保费提价并不会太明显。即便涨价,幅度也很有限。预计短期型意外险产品价格变化有限,长期产品会略有上涨。
不过,对于已经投保了意外险的消费者,多家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表示,将按照具体签订的保单条款为准。由于意外险保单多是一年期的,因此新旧标准之间过渡期应该不会持续太久。与此同时,也有保险公司借新版意外险标准出台之际,仍以旧的定价制度销售。例如新华人寿就针对购买过含有续保条款的一年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如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续保,保单仍维持原保费,同时按新标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