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筹资缴费标准或明年出炉 筹资标准不变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3-11-06 11:42:18
导读:
【编者按】2014年上海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已经启动。昨天,上海市人社局公布新的一年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和2013年相比,两个标准以及门急诊报销比例都没有变化,不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做了提高。2014年上海市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
【编者按】2014年上海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已经启动。昨天,上海市人社局公布新的一年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和2013年相比,两个标准以及门急诊报销比例都没有变化,不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做了提高。
2014年上海市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同时,2014年上海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也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及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上海人社局表示,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4年的门诊急诊医疗待遇不变,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作相应调整。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55%调整为60%。
据悉,上海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精神疾病治疗时,可以先在区县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在办理转诊手续后,到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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