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1位
2位
3位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立即咨询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汽车保养工撞残车主 保险公司是否需赔偿?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3-08-09 14:46:21
导读: 【编者按】汽车销售公司的保养工在维修部保养车辆时不慎将车主撞残,经事故认定保养工负全责。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汽车销售公司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114956.19元,保养工徐某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王某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汽车保养工操作不慎将车主撞残2010年11月23日中午,王某夫妇将其新买一个月的轻型普通货车送到汽车销售公司的维修部保养。在维修部露天厂区

  【编者按】汽车销售公司的保养工在维修部保养车辆时不慎将车主撞残,经事故认定保养工负全责。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汽车销售公司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114956.19元,保养工徐某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王某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汽车保养工操作不慎将车主撞残

  2010年11月23日中午,王某夫妇将其新买一个月的轻型普通货车送到汽车销售公司的维修部保养。在维修部露天厂区内的操作槽上,该公司工作人员徐某站在车外检查车辆时,因未拖到空档,车辆启动后径直向前行驶,撞上站在车辆前面的王某,并将其顶到对面的墙上,致使王某受伤。随后王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交巡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1年6月15日和8月12日,南通市某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分别作出鉴定意见书,认为王某伤情构成“人损”十级伤残、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究竟是交通事故还是安全生产事故?

  随后王某将汽车销售公司、汽车保养工徐某和承保该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取赔偿。法院于2013年2月25日立案审理。

  审理中,被告保险公司辩称,该起事故发生在车辆保养期间,不属于交通事故,按照道交法119条规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还是安全生产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隐含的含义应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即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行为是交通事故成立的必备条件。法院认为,被告徐某站在车外,上身倾进车内发动车辆的行为并非驾驶行为,而是修理、检测行为,故该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法院判决,被告汽车销售公司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114956.19元,扣除其已垫付的44455元,尚应赔偿原告王某70501.19元,被告徐某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相关链接

    卖车锁声称送盗抢险 车主获赔损失近十万元

    保险合同将满两年 保险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0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相关资讯
购买
请留下您的信息,沃保网立即指派 [平安人寿] 的优秀代理人为您服务:
* 您的姓名: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所属地区:
恭喜您,提交成功!
  • 为了使您及时获得专业服务,请谨记您的沃保账号:
  • 登录邮箱:
  • 初始密码: 123456 修改密码
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为您安排咨询和报价。
您还可以拨打沃保服务热线:0592-3662001,我们欢迎您的咨询!
扫描沃保微信
手机页:汽车保养工撞残车主 保险公司是否需赔偿?
右击另存为下载到本地

汽车保养工撞残车主 保险公司是否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