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倒挂 受伤者是否可以获赔偿?
水涨船高10年公司未涨一分钱护理费
对于植物人梁诚来说,他没有任何意识,吃喝拉撒,都在床上,靠人护理。“刚开始,公司在劳务市场找了两个人,24小时轮班照顾我儿子,钱都是公司给开的。”李春秀说,公司派两名护工,分白班和夜晚,工资分别是600元和720元。
在李春秀的意识里,她非常后悔接下照顾儿子的活儿,否则也不会遇到眼前的难关。
经过公司协商,2004年7月,提前退休的李春秀回家照顾儿子。公司将支付两个护工的1320元给李春秀,另每月有200元的交通费,合计每月是1520元。“谁照顾也不如自己妈妈照顾,儿子完全不能自理,我照顾还能好些。”李春秀说,加上当时公司一个月给1520元,也觉得合适。
其实,除了公司给的每月1520元护理费外,大连市工伤保险基金也按月给梁诚支付护理费,两者加起来,够市场价雇护工的。
李春秀表示:“没想到护工的工资一路水涨船高,从1996年一个人六七百块钱,涨到现在的四五千元,这俨然不够给梁诚找护工的钱。”于是,从2008年1月开始,李春秀就多次去找大连机电安装工程公司(大连机电消防安装工程公司的母公司),希望公司将每月给的护理费能逐年增加,跟上市场护工价格,但公司并未同意增加。
追问:护理费倒挂该谁承担?
梁诚二审代理人、辽宁新世界律师事务所律师藤玲介绍,2004年1月1日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其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每月给付的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远远低于护工工资的同期市场标准。以2012年1月为例,当月工伤保险基金给付生活护理费为1504.9元,而同期的护工工资市场价格为150元每天每人,一个月是4500元,这3000元的差额难道就只能由上诉人自己负担?
熟悉此案的一位法律界人士介绍,从法律上讲,护理费都由工伤保险支付,机电公司甚至无需额外给钱,但从现实情况看,护理费倒挂的确是事实,症结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护理费太低了。
昨日,大连机电安装工程公司王先生表示,这笔钱该不该给,就看法院的判决。
同样在大连港医院的护工表示对于被护理人员的自理能力收费,半自理能力以上的,一般都是130元到170元不等。
上个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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