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电话销售戴上紧箍 电销中心可赠险
【编者按】电话销售业务为保险公司带来巨额保费的同时,也惹来了不少麻烦。扰民电话被直指为过街老鼠,销售误导、服务缺位等也备受诟病。为了规范迅速扩张的电销市场,近日保监会推出人身险电销新政,为这一销售模式戴上了紧箍,届时扰民及误导行为有望收敛。
1、回炉改建
销售中心半年内须达标
2010年以来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高速发展,超过2/3的人身险公司开始经营这类业务。这其中不乏有培训、管理等缺位现象存在。保监会要求已开展电销业务的人身险公司对电销中心进行改建,并向电销中心所在地保监局提出改建申请,向呼入地保监局报告,实施双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提交改建申请时,人身险公司应明确机构名称、专用号码、所在地、销售区域等,保监会还对电销营业场所、销售系统、拟任负责人等提出了要求,如销售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电话呼出、电话呼入、录音质检、实时监听、客户信息管理、销售活动管理、号码禁拨管理等功能。
依据新推的《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开展电销业务还应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对电销业务发展做出长远规划。
2、产品设限
仅以普通人身险做敲门砖
与以往要求电销的人身险产品应简单易懂、便于投保所不同,此次《办法》明确指出,人身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范围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对此,保险业内专家纷纷表示,这是更进一步规范市场,避免复杂保险产品销售误导行为不断上演。
一资深保险专家亦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可谓是为日后的规范监管埋下伏笔,设卡来刷下一批不择手段销售误导、目的只为捞金的险企。致使险企销售的产品能回归保险的保障本质,而不是虚渺于消费者能获得多少的分红,进而产生误导。
不过,连续经营电话销售业务两年以上,期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险企,方可通过电话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电销渠道适宜销售简明易懂、便于投保的产品,未来保险公司再次开发电销客户资源可通过线下完善。
同时,人身险公司须在官网显著位置开辟信息披露专栏,将电销产品的名称、条款、产品说明书等外挂以供投保人阅读。
-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