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下班路上遭遇车祸致伤 能否认定工伤
【编者按】今年27岁的宋娜,是石家庄杜马医药有限公司的一名内勤。2011年9月23日19时许,她在下班回家路上遭遇了一场惨烈的车祸。虽然她在第一时间被送到医院救治,可是,却因为严重的脑外伤,导致智力退回到了10岁,不但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参加社会活动,甚至不能料理自己的日常生活。由于事发当天,宋娜并没有在下班后第一时间回家,车祸发生时距离她下班已经过去了一个半小时。那么,她的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成了各方争议的焦点。
车祸后女职工智力退到十岁
宋娜一直是妈妈王勉英的骄傲,作为一个农村女孩,她不仅考上了大学,还在省会谋得了一份工作。可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宋娜的励志故事刚开了篇就无法写下去了。目前,27岁的宋娜,言行举止仅如一个10岁的孩子,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场车祸。
2011年9月23日19时许,宋娜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回家,当她行驶至省会天山大街准备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轻型货车撞倒,120急救车把宋娜紧急送往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16个小时后,宋娜才被推出手术室,而她苏醒过来,已经是五六天以后的事了。重型颅脑外伤,脑疝,右额颞顶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额叶、右侧外囊区脑内血肿……诊断书上的这些专业术语王勉英看不懂,可是,医生的一句话却犹如晴天霹雳:“你女儿今后的智力,可能仅相当于10岁的孩子。”
女儿住院后,肇事司机拿出2.5万元、保险公司垫付了1万元后,就再也不闻不问了。无奈之下,王勉英把肇事司机告上了法庭。
在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着:肇事司机驾驶机动车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宋娜在横穿马路时没有下车推行。交警认定,肇事司机和宋娜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鉴于此,2012年8月10日,石家庄市高新区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宋娜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12000元,肇事司机赔偿宋娜各项损失共计1762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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