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工作老人遇车祸 可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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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2 09:27:48
导读:
【编者按】在直行时被左转弯的汽车撞成10级伤残,老周因此半年多不能参加劳动。已过60周岁的老周向肇事者要求误工补偿,法院支持了老周的主张。2010年9月,陈先生驾驶汽车在丽园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一小区门口左转弯时,撞到了骑电动车在丽园北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老周,交警部门认定陈先生负全责。经鉴定,老周被定为10级伤残。保险公司支付了医药费。伤情稳定后,老周要求陈先生补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
【编者按】在直行时被左转弯的汽车撞成10级伤残,老周因此半年多不能参加劳动。已过60周岁的老周向肇事者要求误工补偿,法院支持了老周的主张。
2010年9月,陈先生驾驶汽车在丽园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一小区门口左转弯时,撞到了骑电动车在丽园北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老周,交警部门认定陈先生负全责。经鉴定,老周被定为10级伤残。
保险公司支付了医药费。伤情稳定后,老周要求陈先生补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共计12万余元,其中误工时间为6个月零7天,误工费总计1.2万余元。陈先生认为老周已经年满60周岁,属于退休人员,不存在误工费之说。老周认为自己虽已年满60周岁,但没有养老金,生活费用还要靠自己劳动去赚取,受伤了就不能工作,所以陈先生应该给予误工费补偿。
2011年6月,老周到海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律师曹明祥接待了老周。同月,老周向法院起诉陈先生。在法庭上,老周出示了自己每月领取工资的工资证明,表明他并没有退休,也没有养老金。法院认为老周的证据充分,主张的误工费未超出合理范围,予以认可。
律师点评
浙江亿站律师事务所曹明祥律师:本案中,老周虽然年满60周岁,但事实上他仍然要靠劳动养活自己和家人。尽管他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的事实且有工资收入证明,因此法院认可老周的误工费补偿请求。
如果是有养老金的且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的人,在这样的交通事故中,是否可以提出误工费的要求呢?那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实际参加劳动和取得工资的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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