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未明说免责条款 汽车自燃需赔偿
他坚持了14年
尹国忠的家人并不赞成他这么做。因为,保险公司赔偿6万元后,家里已经基本上还清了债务。“这件事拖得太久,他们早就放弃了,也希望我放弃。”为了这事,他和妻子不知道吵过多少次架,而且还差点闹离婚。尹国忠认为,自己除了要保险公司的合理赔偿,更重要的是要一个公道。
2012年6月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了尹国忠的这起案件,尹国忠与保险公司进行了调解,达成了由保险公司总共赔偿尹国忠12万元的协议。14年的理赔信访路,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终于画上了句号。
昨天下午,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翔接到了尹国忠的电话。达成协议后,尹国忠和妻子去了新疆打工,他想再赚些钱,然后就“退休”享清福了。
65岁的尹国忠依然清楚地记得14年前那场火。他花了12万元买的一辆大客车,被那场火烧成一副空架。更不幸的是,保险公司称,汽车自燃,不予赔付。这样的结果,几乎毁了尹国忠一家人的生活。不过,14年来,他从来没有放弃过维权。近日,他终于盼来了一个令人兴奋的新结果保险公司答应赔偿他12万。
检察机关指出,《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按有利于被保险人作解释。因此,保险合同应当理解为“自燃”包含在车辆损失险里面。此外,这份保险合同上,只是间接规定了“自燃”免赔,显然难以让投保人知晓其内容。所以保险公司违反了法定的就免责条款明确说明的义务,应该全额赔偿。
说法>
为啥赔?
保险公司没说明免责条款
提醒
办车险
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很重要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的涂绪律师认为,《保险法》的司法解释,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法院应当做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涂绪建议:签订合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对合同的内容,逐条进行全面、细致的说明。尤其是在对合同中提到的各种险种,一定要求保险公司重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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