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企业现场签单
“南京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启动仪式”日前在江苏省南京市环保局举行,南京市环保局正式委托5家保险公司作共保体为企业承保,10家企业现场签下首批保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将有效解决谁为环境事故买单的难题,最高赔偿达4000万元。
据悉,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支付的保费最低2万元,最高不到20万元,发生污染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付金额是最低100万元,最高4000万元。现场签下保单的10家企业中,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金陵石化公司、大唐南京电厂3家大型企业购买了最高赔付4000万元的保单。
经环保部门审核,南京市成立了5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其中太平洋(601099,股吧)产险江苏分公司为主保单位,都邦财险江苏分公司、长安保险江苏省分公司、阳光产险江苏省分公司和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共同参与承保。太平洋产险江苏分公司凭借小额赔款无纸化操作系统、化工企业专业化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和防灾防损建议等多项特色服务,开创了绿色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先河,得到了相关领导和环保专家的一致认可。公司以创新的服务理念、先进的技术手段、诚实守信的经营品质获得了此项工作的主承保资格,此次承保也是迄今为止江苏分公司在太平洋保险(601601,股吧)系统内最大的绿色保险项目。
南京市环保局法规处副处长陆骏介绍,将保险引入环保领域,可以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受害方索赔无门,最后由政府承担损失。这是重要的环境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创新。“有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排污,造成污染后有保险公司买单。”陆骏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环保部门、环境专家、保险公司将对事故进行鉴定,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失进行赔付。环保部门还会从环境污染保险的保费中,拿出5%作为抢险基金,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抢险、救援。
据悉,通过前期工作的努力,目前南京市已有73家大中型石化、冶金、电力等行业的企业投保或意向投保,第一批绿色保险试点和推广工作进展顺利,不久后将开展第二批约100家企业参保的推广工作,2014年青奥会前力争全市500家风险企业应保尽保。初步形成南京市绿色保险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监管体制和市场规模。
南京市副市长华静在讲话中指出,绿色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是继我国实行绿色信贷之后,推出又一项重大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绿色保险制度,有利于运用经济政策和市场作用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提高企业承受环境风险能力;有利于引入第三方参与社会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环境安全和风险控制水平;有利于加强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有利于企业化解污染事故造成的经营风险,迅速恢复生产。最终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结合。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最早是欧美国家引入,在国内还属新兴险种,此前在苏州和无锡曾经做过试点。环保专家表示,保险是一种防范措施,对于企业来说,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巨额赔付可能会让其倾家荡产,如果企业关门逃避责任,会导致受害单位、受害人得不到及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后,受害人得不到医治和善后处理。购买这种保险,可以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分担企业的损失,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