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市场化或将开闸 险企将迎来资本难题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再次提上日程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在一定条件下,商业车险费率可由保险公司自行制订。对此,一位业内人士称,《通知》只是原则性指引,具体条款以及费率标准都还要等待保险行业协会的调研数据,保监会之后会出台具体规则,“预计上述过程需要半年多的时间”。也就是说,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最快可能半年后正式成行。
而对于本次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可能带来的变化,业内人士则出言谨慎。大部分人士认为此次不会再出现像2003年车险费率市场化时的价格乱战情况。值得关注的一个变化倒是,如果部分保险公司想要满足保监会提出的“自主定价”要求,这些公司可能会有融资冲动。
10余家险企有望自主定价
一位大型财险公司车险业务负责人称,根据《通知》,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采用“协会条款”;二是在协会条款基础上增加保险责任;三是符合一定要求的公司可以自主开发条款费率。
总的来说,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情况,都需要保监会出台更为具体的规则,而这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
目前业内较为关注的是,对于上述第三点,即保险公司自主开发费率,到底会有多少家公司可以拥有这样的资格?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称,从《通知》规定的可自行制订费率的条件来看,目前其实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与讨论空间。譬如,对于“拥有30万辆以上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承保数据”一条,业内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指的是当年的承保数据;另一种说法认为是历年累计的数据。
一位车险业务部总经理说,这还有待于保险公司与保监会进行具体的沟通才能确定。
如果简单以车辆单件保费在2000元左右,车险承保在30万辆左右,累计保费为8亿元左右,以车险保费比例占财产险费用70%左右计算,财产险保费高于12亿元以上的公司不在少数。再考虑到“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设置专门的商业车险产品开发团队,配备熟悉法律、车险定价实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等规定条件,一位业内人士称,能符合自行制订费率的保险公司在10余家左右。
另一位精算事务所负责人则说得更具体。他称,目前可以确定符合条件的公司有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华泰财险以及天平汽车。
“大者恒大”
现在的问题是,费率市场化一旦开闸,会不会像2003年启动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那样,引起车险价格乱战,甚至导致保险公司亏损?对此,多位业内人士持谨慎乐观态度。
一位大型财险公司车险业务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有待于等待保监会出具相关的细则规定,另外还要考虑竞争对手的反应,市场仍是谨慎观望的态度。
另外一位大型财险公司车险业务负责人则旗帜鲜明地称,“如果费率降低,保费充足度不够,但是理赔的服务每年在升级,后续的盈利是否能够保障?”
该负责人称,中型公司进行价格战以此扩大市场规模,后续会存在盈利能否保证的问题,如果后续不能满足资金的监管要求,就不能再用自己制定的费率条款,必须使用行业条款了。根据《通知》规定,若上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高于100%,保监会会责令停止使用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的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多位业内人士称,由于车险老三家(人保、平安以及太保)已经占据了车险市场的70%的份额,对于目前相对稳定的市场格局,再打价格战的动力已经不大,市场目前将继续呈现“大者恒大”局面。一位业内人士甚至称,在目前稳定的市场格局情况下,车险费率下降的空间其实并不会很大,有的公司还会有提价的可能。
险企将迎来资本难题
一位大型财险公司车险业务负责人称,按照市场营销的角度,费率肯定越低越好。“但是根据《通知》,作为财险行业龙头老大的人保财险,若要在这场费率市场化进程当中把握好自主权,亟待解决自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50%的瓶颈。
一位精算事务所负责人称,目前还很难说费率市场化的影响对于各家的业务规模扩张会有多大的影响。车险保费是否会因市场化改革而成倍地增长,进而影响到大型公司以及中型公司的融资需求,都还是未知的。不过,若实现了保费的快速增长,要满足业务扩张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融资需求必在情理之中。
上述负责人又称,费率市场化改革,对于定位于精细化经营的如平安、天平之类财险公司是比较有利的,“他们知道在市场化竞争中去拓展哪些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