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三大霸王条款被废 代位求偿试点
“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不计免赔”全部取消,现值10万元旧车保费或省逾千元。
盛传已久的近年来车险市场最重要的改革,昨日如传言一样在3·15前正式启动,全国广大车主均收到了保监会的大红包。
8日,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强化保险公司在条款费率拟订、执行中的主体作用和责任,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针对车险争议最多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不计免赔”三大霸王条款,《通知》中均被取消。
《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据业内人士测算,按照保监会公布的新规定,原价20万现值10万元左右的旧车,车主保费将能节省过千元。
三大霸王条款被废
“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不计免赔”一直是车险条款中争议最多的霸王条款。针对上述争议问题,《通知》明确了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通知》还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根据业内人士测算,“高保低赔”被取消后,原价20万现值10万元的旧车在“实保实赔”中将少交千元保费,在不计免赔附加险取消后也将少交465元,两项合计车主将省1500元左右。
同时为了避免在理赔过程中引起更多纠纷,《通知》还规范商业车险免责条款,规定,商业车险条款不得出现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得出现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同时,商业车险条款设置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应当依照防范道德风险、节约社会资源、促进被保险人防灾减损的目的,遵循条款清晰明确、风险共担比例公平合理、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单首页最显著的位置,用红色四号以上字体增加“责任免除特别提示”。同时,商业车险条款应当将所有涉及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集中放在责任免除项下列明,并采用加黑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进行提示。
为了获得准备理赔数据,保监会要求行业协会研究拟订协会示范条款和参考纯损失率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研究制订机动车参考折旧系数、车型数据库等行业标准;建立行业代位求偿机制和信息系统平台。目前车险代位求偿试点已在4个地方铺开,业内预计,《通知》下发后,财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将很快在全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