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部委:鼓励险企开展水利保险 发挥风险保障功能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2-03-05 14:39:54
导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鼓励保险公司开展水利保险,积极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意见》指出,金融部门要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多种政策资源的有效模式,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合理调配金融资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鼓励保险公司开展水利保险,积极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意见》指出,金融部门要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多种政策资源的有效模式,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合理调配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全面改进和加强水利改革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意见》提出,要大力创新符合水利项目属性、模式和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要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多种政策资源的有效模式,建立金融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风险分散和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水利建设项目的抵(质)押物范围和还款来源。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发挥财政、金融、税收等多种政策资源,共同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有效结合模式。积极探索建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融资担保对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有实力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水利建设融资担保。鼓励保险公司开展水利保险,积极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意见》强调,要严格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政府水利投融资企业利用借贷资金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建立水利项目借贷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严格政府水利投融资企业的年度审计制度,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