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损失险责任免除
据中国人寿财险相关人士介绍,如果购买了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的赔付比例可达100%。但是,车辆出险能否得到及时理赔还涉及到很多因素,比如,事故是否属于免责条款范围,事故现场能否顺利定损,索赔材料是否齐全等。其中,因车主没有认真了解免责条款相关内容而引起的理赔纠纷较为常见,投保车损险时需仔细了解免责条款的相关内容。
责任免除规定保险公司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必承担保险责任,也是容易引起理赔纠纷的重要方面,以下内容需多加关注:一、车辆出险之后,如果车主在没有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保险公司有权拒赔。由此可知,事故现场的保护很重要;二、如果车主将车辆转让给了其他人,而又没有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没有做相关的保险继承手续,车辆出险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其实,车险的继承是新车主的权利和义务;三、车辆在行车期间,所载货物的掉落、撞击、泄露造成的损失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之内。因为车损险承保的是车辆的损失,而不是货物的损失;四、车辆玻璃的单独破碎和车轮的单独损坏也属于车损险的免责条款,需要购买相应的附加险;五、如果车主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也有权拒赔;六、车主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所造成的车损也在免责条款之列。
当遇到下列情况时,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 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 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 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 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 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