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对公寿险业务发展初探
在“渠道为王”的时代背景下,保险公司一直致力于渠道建设。当团体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传统兼业渠道的业务获取成本逐渐升高,利润空间不断缩小,保险公司开始积极探索通过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团体保险业务,因与银行合作的原因,该项业务被称为对公寿险。目前,中国人寿、太平、平安、泰康、中英等多家保险公司先后与工行、中行、农行、招行等银行开始合作拓展对公寿险业务。作为继银行保险之后一项新型银保合作业务,对公寿险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对公寿险业务工作重点
第一,清晰的目标客户群体定位。发展对公寿险业务主要是基于银行的客户资源,发展初期应该将目标客户定位为中小企业,随着合作不断成熟,再逐步向中大型客户扩展。
第二,专属的银行渠道产品研发。银行渠道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团体保险营销模式。因此,需要研发专属的银行渠道产品。符合银行渠道销售特性,保险责任简单,条款设计通俗易懂,产品标准化,例如套餐、卡式产品,便于银行工作人员向客户介绍,客户也易明白和接受。
第三,创新的联合营销模式探索。销售路径的选择,即如何将团体保险成功销售给客户,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一方面,在银行产品组合中加入保险保障功能,形成创新产品;另一方面,与银行传统业务相结合,向特定客户附加风险保障,例如小企业主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谋求资金安全。
第四,便捷的业务操作流程优化。当前一般业务流程是:银行工作人员向客户推介产品(保险公司提供产品宣传折页),保险公司协助填写投保单、收集投保材料、承保录入、出投保单、送投保单和发票等,后续的保全、理赔也由保险公司办理。在联合营销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有必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运营流程,简化投保手续,提高合作效率,例如增加移动应用、银保系统对接等,实现实时远程承保出单。
对公寿险业务经营思路
对公寿险作为一项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新业务,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该抓住市场机遇,抢占先机,努力探索出创新的银保合作团体保险业务经营模式,为此,保险公司需要加强以下工作。
第一,成立对公寿险项目组,实施专项推动。公司重视是此项业务取得成功的关键,分管总担任第一责任人,主管业务部门领导亲自推动,抽调技术、营销、运营、客户等骨干,成立对公寿险项目组,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业务指导和支持,专项推动业务发展,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第二,加强与合作银行的拜访联系。银行是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更是我们的第一个需要营销的客户。在总对总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分、支机构要与分、支行紧密分层对接,包括合作协议、竞赛方案、人员配备等,加强与合作银行的沟通、交流和经营,增进彼此了解和感情,争取将对公寿险业务纳入银行对公业务考核体系,通过银行强化的考核与激励,保证业务目标的顺利达成。
第三,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保险公司不仅要保证渠道销售人员的配备,还要通过持续培训来提高渠道销售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为银行销售人员和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另外,保险公司要在理顺内、外部工作流程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中后台工作技能,包括业务培训、销售工具设计、系统支持和维护、承保、售后保全、理赔、退保、业务登记和对账、业绩督导、追踪与通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