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续费要提前 为何理赔记录却要延后
保单还未到期,下一年保费就要提前交——这是车险市场的通行做法。福州钱先生这几天却发现,他的车险每年6月中旬到期,去年5月提前交了保费,在5月中旬左右发生了一次小刮擦,保险公司把这笔理赔记录列入了新的保单年度中,这导致钱先生今年续保时必须多交400多元保费。对此,他很不理解。
据了解,车辆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就可以开始交纳下一年度的保费。
钱先生说,他的车辆保险每年6月12日到期,去年5月中旬到保险公司续保前,他2009年度都没有理赔记录,因此可以享受费率优惠。
虽然钱先生的新保单是去年5月办理的,但生效日期依然是6月12日。钱先生交保费后没几天,停车时不小心刮擦了,于是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钱先生当时还在想,2009年度的保费已经交了,就算有理赔记录,也不会影响来年的保费。
去年下半年和今年4月份,钱先生的小车先后发生了两次事故,一次车身受损,一次是玻璃破损。
但是钱先生最近办理2011年度保险时,却被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他去年有三次理赔记录,其中包括去年5月发生的那起小刮擦,所以他的2011年保费将上浮10%。
据了解,目前车险实行“奖优罚劣”措施,车主本年理赔次数与来年保费挂钩:拥有良好行车记录的车主最高可享受7折优惠;频繁发生交通事故、理赔次数多的车主,来年保费要上浮,最高上浮比例为30%。其中,三次出险来年保费将上浮10%,四次上浮20%,五次或五次以上上浮30%。
为此,钱先生无法理解,他认为去年5月份的小刮擦,是2009保单年度内的理赔记录,不应该算作2010年度的记录。
公司回应
理赔记录不延后会被钻空子
保险行业协会人士强调,目前出险次数已与保费挂钩,每次车险理赔都会影响到次年的保费。如果钱先生去年5月发生的小刮擦,不列入2010年度考核,那么这笔理赔记录将无法与保费挂钩,因为他已经把2010年保费交了,这样车主可以钻这个空子,集中在这个时段进行理赔。
记者了解到,钱先生2010年度有3次理赔记录,今年的保费因此是4400元,如果他的理赔记录只有1至2次,则保费只需3900多元。
另据了解,在理赔次数与保费挂钩前,一些保险公司将续保期至上一年保费到期期间产生的理赔记录,不计入新保单的出险记录,一些车主因此可以钻这个时间差的小空子。但是理赔次数与保费挂钩后,各家保险公司都不敢这样做,他们都必须按照全省“奖优罚劣”的车险查询系统计算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