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面临着一些问题
食品责任险 被遗忘的角色
“其实国内多家保险公司都有相关的食品污染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这些保险产品足以承担企业出口或内销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对于消费者也有安全保障。但遗憾的是,在国内的食品企业很少有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精英圆桌会秘书长张志豪谈起此事,摇头叹息,一脸遗憾。
其实,如果在食品企业引入责任险,那么也就意味着引入了点对点的保险公司监督力量。这既是保护企业,也在保护消费者。
不仅仅是乳品企业“缺席”食品安全责任险,整个食品行业的企业,加入这个险种的企业也寥寥无几。在热热闹闹的财险市场中,食品安全责任险应该算是被众企业遗忘的角落了。
企业冷落保险 内因外因皆有影响
既然有这些险种,那么为什么食品企业不加入投保呢?最直接的原因是,上保险将增加企业成本,降低企业利润,因此从企业财务角度考虑,多一项支出很难令企业“愉快地接受”。其次,应该看到,在目前的保险市场情形下,企业考虑即使上了这些险种,保险公司在被索赔时也会利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和其它赔付范围很有弹性的条款为自己开托拒赔,这样企业是“赔了夫人(保险费)又折兵(自己掏腰包赔付)”,不如不上保险。第三,企业风险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或过于盲目自信。
外部环境缺乏“压力”也是企业不加入投保的重要原因。食品行业不像汽车行业有法律强制性的第三者责任险,除了质监局外没有其他方面的有效监督,消费者也没有食品不上保险就不购买的风险意识,这样食品企业就没有非上这些险种的压力。
看看众多食品的包装袋,“特供”、“专用”、“免检”、“绿色”、“不添加”这样的字眼比比皆是,有的食品包装上甚至印有多种名头,但是,稍微留心就可以发现,没有什么食品包装上印有“由××为产品质量保险”这样的标识。食品安全保险,不仅对企业是个遗忘的角落,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谈不上“吸引眼球”。“如果消费者有食品不上保险就不购买的风险意识,这个社会形成这样的共识和气氛,那么食品行业的保险也不会如此萧条,以致无人问津。”张志豪秘书长感慨地说。
目前,构建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面临着一些问题。
1.缺乏健全的法律基础。目前,我国尚没有独立的产品责任法,新《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虽然对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来说仍有很大欠缺。
2.企业投保意识淡薄。一方面,许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不愿因为投保责任险而增加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很多食品企业缺乏对责任险保障性的认识。
3.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我国大部分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有的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如果不是受到严重危害,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使得劣质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者有恃无恐,从而降低企业投保的积极性。
4.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推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主要以保险公司利益为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约束较多,而对赔偿责任和自身义务规定较少。企业投保此类保险后很难获得保障,投保的积极性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