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保险谨防假保单 仔细查看相关条款
随着年轻车主的增多,网购保险也成为新时尚,但记者了解到,网购保险不见得“保险”,尤其是买到假保单,一旦出险将得不到赔付。
记者了解到,市民在网上投保,一般都是在总公司统一制作的官网上销售。如太平洋财险的“在线购买”,泰康人寿的“网上专卖店”,新华保险的“网上自助服务”,太平人寿的“网上商城”等。此外,还有保险公司开始在第三方购物网站上销售保险。
在某网络平台上,有一个分类为保险,包括意外险、车险、出国旅游险、医疗险等与消费者生活较接近的险种。而且,每类保险下都囊括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消费者可像在超市一样选购。
这种在网上“淘”保险的方式虽然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也积累了风险。例如,利用网络销售假保单的行为不时出现。保险公司人士提醒,如果市民在网上投保,一定要注意仔细查看相关免责条款和保障责任,避免一旦出现意外,却由于不符合保障条件而不能获赔的情况发生。
15日保监会官网公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险企每通过一个网站销售保险产品,都必须向保监会备案,还要对免责条款等风险进行明确提示。
链接:保监会引发新通知 支招防范保险行业“三假”
据统计,2006年至2008年,仅假保单案件就发生50多起,涉案金额2亿多元,受害人数1万多人。对此,保监会日前印发《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重拳打击"三假"。但是,作为普通消费者,如何识别“三假”、防范“三假”呢?
支招一:电话或上网可辨真假保险公司
“假机构”—— 主要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擅自开设虚假保险机构网站,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等。
在保监会近期查处“申邦”和“恒亚迪”两家假冒保险公司的过程中,发现这两家假保险公司均建立了公司网站,其网站的功能甚至比很多合法保险公司的网站功能还要齐全,操作还要方便,他们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对保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了较大冲击。
建议:防范假保险机构,消费者应提高认识,加强警惕。当您对保险公司的真假有疑问时,可以在中国保监会、各地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的网站上查询,或者直接致电这些机构查询保险公司的真伪。
支招二:验明保险代理人身份
“假保单”——主要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制售假保单、假冒合法保险公司保单、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他非法保险中介机构印制及销售假冒保单,以及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私刻印章、私印单证等手段伪造、销售假保险单证,保险公司销售已作废保单,非法入境销售“地下保单”等。
据介绍,被假冒的险种既有以航意险为代表的短期意外险,也有商业车险、交强险等财产险,在个别地区甚至还有假冒的长期寿险保单。
建议:长城保险广东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保险代理人与您接触时,首先,应要求代理人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展业资格证明,或者通过监管机构的网站验证代理人的身份。其次,要认真阅读投保提示,全面了解投保单的内容,确保不要随便签名。
再次,保监会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单笔超过1000元以上的人身险保费不允许保险公司员工或代理人在营业场所外代收。对于车险的理赔,要求从2009年11月1日起,有条件地实行非现金支付。因此,当您在交纳保费,或办理退保、理赔等业务时,都要坚持通过银行转账办理。
支招三:避免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
“假赔案”——主要包括不法团伙编造虚假赔案、制造假赔案,汽车修理厂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制造假赔案、虚增或违规扩大赔付金额,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制造假赔案等。
据介绍,假赔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扩大保险损失等,作案者有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也有保险公司内部人员。
建议:长城保险上述负责人指出,首先应保持警惕,对代理人无理索要您的身份证、存折、银行卡等的行为,应明确拒绝,避免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
其次,发现骗取保险金贪污挪用中饱私囊的情况,要勇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