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是否应纳入整车质保范围
“汽车4S店说轮胎质保不属于汽车质保范围,出现问题要找轮胎厂家自行解决。”很多开车的消费者反映,当前大多数汽车生产厂家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其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昨天,北京、重庆、青岛等14个城市的消协组织联合对外发布维权观点,表示上述行业惯例应立即叫停。
消费者游先生的车行驶里程才1万多公里,3月初,发现后轮胎出现鼓包,因为担心爆胎会酿成车祸。他致电4S店,要求更换新轮胎。对方工作人员却表示,轮胎不在汽车保修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由轮胎生产厂家全权负责。游先生认为,“我买的是整车,轮胎是关键部件,应该与其他部件有同等的享受售后服务的权利。”
“皮带、轮胎等橡胶制品或者易损件,不在三包范围以内。”在几家汽车销售商提供的售后说明上,记者发现都有类似的表述。一位汽车4S店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轮胎使用出现问题,一般都被经销商或厂商解读为“使用不当”。
“我们认为汽车轮胎也应确定合理的三包期限,享受整车质保。”市消协负责人认为,轮胎的三包期至少应参照目前新车的质保时间。
14家消协调查认为,近年来有关轮胎质量问题的投诉,在持续增长的汽车投诉中占有很大比例。而消费者在与4S店、整车企业以及轮胎生产企业交涉并提出索赔的过程中,多被对方以“使用不当”为由将责任全部推给了消费者。同时,绝大多数整车企业还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
市工商部门表示,我国汽车“三包”法规尚未出台。央视“3·15晚会”曝出锦湖轮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后,我国汽车业有了首次针对轮胎的召回。轮胎的安全问题在令整个行业震惊的同时,也引起了消费者高度重视。与此同时,针对轮胎等易损件的监管制度缺失,行业内一些不合理惯例也暴露出来。
消协组织强调,导致轮胎质量问题并非只有“消费者使用不当”一种原因,关于轮胎的所谓“行业惯例”,既逃避了整车企业对消费者应该承担的质保责任,也放弃了对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监督责任,并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为降低成本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不法行为。所以,不分原因地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量保证范围之外的行业惯例,应尽快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