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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 车主“三怕”成快速理赔“拦路虎”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1-03-30 16:16:34
导读: 现实中,车主对交强险赔付认识上的误区等,犹如“拦路虎”,让快速理赔快不起来。除了认识上的误区,事故双方在快速理赔中因担心受骗而产生的互不信任,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羁绊更大。由民警到场处置,简化为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3年来,郑州市累计有超过10万起的交通事故在快速理赔中心私了。但发生交通事故后耗在现场坚持让民警来处理的情况依然存在。现实中,车主对交强险赔付认识上的误区等,犹如

  现实中,车主对交强险赔付认识上的误区等,犹如“拦路虎”,让快速理赔快不起来。除了认识上的误区,事故双方在快速理赔中因担心受骗而产生的互不信任,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羁绊更大。

  由民警到场处置,简化为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3年来,郑州市累计有超过10万起的交通事故在快速理赔中心私了。但发生交通事故后耗在现场坚持让民警来处理的情况依然存在。现实中,车主对交强险赔付认识上的误区等,犹如“拦路虎”,让快速理赔快不起来。

  车主“三怕”成快速理赔“拦路虎”

  A:怕责任划不清、后期理赔扯皮,不愿撤

  记者采访发现,发生轻微事故后,不及时撤离现场而是坚持让民警到现场处理的情况依然存在,小事故导致道路拥堵的情况时有发生。

 “民警不到场,事故责任咋划分?责任理不清,影响后期保险赔付咋办?”不少车主有这种担心,刚刚成为有车族的张女士就是其中一位。

  具体事例:3月9日,在经三路上,张女士驾驶QQ轿车避让前方行车时,蹭上了旁边同向行驶的面包车。“你咋开的车?方向打恁猛。”“我是为了躲车,你离我这么近干啥?还骑两个道!”最后双方争执不下打电话报警,路面一时拥堵。

  民警到现场后,引导事故双方到就近的理赔中心私了。其间,张女士一再强调,她之所以要报警,是因为担心事故责任划不清会影响后期赔付。

  权威说法:“这代表了一种普遍现象,那就是很多车主在对交强险赔付认识上存在误区,没有理解交强险的作用。”常忠和说,交强险赔付是有责赔偿,其支付赔偿不按责任划分,也就是说,只要当事方在事故中有责任,无论责任孰大孰小,交强险都将在2000元的限额标准进行赔付,但由于不少车主过分追究彼此责任的大小,发生轻微碰撞后坚持让民警去处理,让本可以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处理时快不起来。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也说,只要在我省投保交强险,在郑州市区道路上发生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不管是谁的责任,最后的修理费用都由保险公司出。

  B:怕责任方中途逃离,找不着人赔付,不敢撤

  除了认识上的误区,事故双方在快速理赔中因担心受骗而产生的互不信任,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羁绊更大。日前,记者在采访中,就曾目睹了一起类似的情形。

  具体事例:3月10日上午,在金水路金桥宾馆附近,两辆轿车发生追尾,虽然有责一方愿意承担受害方的车损,但受害方车主仍不情愿和对方一起到就近的理赔中心私了,而是守在现场,坚持让民警处理。

  受害方车主说,由于双方素不相识,如果对方中途逃离,又没了事故现场,他岂不是白白吃亏?最终,在民警现场出具相关证明手续后,双方才离去,至此,他们已在现场僵持了半个小时。

  “万一对方故意使假,拿了证件有啥用?”在这些车主看来,与其被骗后再报警补救,还不如一开始就把事故交给民警处理,降低风险,自己还省心。

  权威说法:现实中,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为了消除车主们的顾虑,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推出时,交管部门就曾明确车主在发生事故后,应现场查验、确认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等相关证件和手续,甚至可以在共同前往理赔中心时,相互交换证件,但这依然未能打消车主们的顾忌。

  C:怕不吉利 不随车带“赔偿协议书”,没法撤

  按照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在进行快速理赔时,应现场填写“郑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书”,并签名确认。而为方便司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2010年,郑州警方印刷了100多万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摆放在各个交巡警大队的车管业务大厅、快速理赔点,供司机免费领取,一些保险公司也在各自的办公地点免费向车主提供,但尽管如此,车主在出事后因现场找不到“协议书”而作难的情况依然普遍。到底有多少司机随车携带“协议书”?

  具体事例:3月12日上午,在花园路与三全路交叉口,记者与交巡警五大队民警一起对等红灯的车辆随机抽样调查,30辆郑州牌照的小轿车中,只有2个司机带着“协议书”,24名司机表示领取或听说过,但“随手都扔了,不吉利”,或者“放着放着就找不到了”。

  权威说法:“我们曾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做过专门调查,随车携带‘协议书’的司机不到5%!”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张文革说,鉴于“协议书”随车携带率低的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事故双方车主可以手写便条代替“协议书”。便条上要写清楚双方的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编号等情况,更要写清楚双方协商好的事故认定情况,比如明确注明“我变道,怨我,愿意承担全责”、“共同变道,共同承担”等内容。“虽然这可以临时替代‘协议书’的作用,但由于缺少规范,多多少少还是会对事故的快速处理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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