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信用卡被盗 诈骗保险1.2万元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1-03-04 14:25:36
导读:
34岁的张某向银行谎称信用卡被盗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成功骗保1.2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4岁的张某透支信用卡后向银行谎称信用卡被盗刷,以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成功骗保1.2万元。昨天上午,张某因保险诈骗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张某曾在北京做过保安,案发前没有工作。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月至10月间,张某先后两次伪造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材料,编造其交通银行信用卡
34岁的张某向银行谎称信用卡被盗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成功骗保1.2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34岁的张某透支信用卡后向银行谎称信用卡被盗刷,以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成功骗保1.2万元。昨天上午,张某因保险诈骗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张某曾在北京做过保安,案发前没有工作。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月至10月间,张某先后两次伪造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材料,编造其交通银行信用卡被盗用的保险事故,在朝阳区骗取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金共计1.2万元。2010年10月11日,张某使用同样方法欲再次骗取保险金1万元时,被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察觉,张某被当场抓获。
张某说,他在超市门口遇到做营销的交通银行的业务员,免费为他办理了信用卡,透支额度是5000元。业务员告诉张某说,他所办理的信用卡享有“用卡无忧”服务,即信用卡持有人每个月只需交纳4元钱的保险费,信用卡挂失前48小时内被盗刷的金额,即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但条件是一年不超过两次,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于是,张某分别于2010年1月和5月,两次透支信用卡,后向银行谎称信用卡被盗,以此向保险公司申请信用卡盗刷赔付,金额总计1.2万元。在申请理赔时,银行要求张某提供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张某由于心虚不敢去公安机关真报案,便在街边找办证的做了一枚派出所的假公章,自己伪造了一份报案证明。两次得手后,心存侥幸的张某一年内第三次向银行提出信用卡盗刷理赔申请。这一次,银行产生了怀疑,遂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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