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本就可燃?食物中毒保险能否理赔
近日,媒体关于“面条被添加食用胶增加弹性,湿面条也能燃烧”的报道,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然而,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在微博上一度被网友演变成“市场上的面条可燃,相当于塑料袋”,吃面恐慌袭来,网友纷纷开始烧面条,面条可燃成为是否有害的“标准”。
可燃面条真的可怕吗?昨日,有网站通过抽样实验证明,面条能被点燃是面粉的性质决定的,面条能不能燃烧不能用来判断面条是否合格,“吃前烧一烧”的做法没有意义,“吃面等于吃塑料袋”更是谣言。
被不断放大的“塑料面”
据媒体报道,“一些经营者在面条中使用化工添加剂,一些粮油店也销售这些添加剂。不法商贩在面条中添加化工产品如食用胶、柠檬黄、蓬灰、复合磷酸盐等,以增强面条的筋度和弹性,有的加入明矾使面条白亮光洁。”
然而这样的报道被转发到新浪微博后,被一些网友演绎成“塑料面:吃一碗面等于吃进一个塑料袋,把买来的面条点火烧一下,如果能燃烧,且烧后有皮毛烧焦的气味,说明面条里添加了化工添加剂,下次您就不要再买那家的面条了。”“你吃这样一碗面,就等于吃掉一只塑料袋。建议:吃面之前先拿火烧烧看,以免误食塑料袋。”
“塑料面”戳中了大家对食品安全的痛,短短一天被网友转发过万次。能不能烧着,成为检验面条能不能吃的“标准”,可燃面条突然变成了内藏无数有害物的可怕食物。不少网友担心,以后面条还怎么吃啊?有网友表示,以后吃面条先烧烧看,“烧烧更健康”!网友“秦小蜓”立即试了,“能烧着,我妈还买的超市最贵的牌子,以后不敢吃挂面了。”
食物中毒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赔不赔
保险诊所
近段时间,各地因种种原因导致群体性食物中毒的事件不在少数。那么,由食物中毒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呢,又该如何索赔?
保险案例
6月15日,王先生和几位同事在簋街吃完小龙虾回家后,半夜浑身酸疼,四肢乏力,不停呕吐,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检查结果确诊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可能和进食小龙虾有关。张先生单位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并附加意外伤害门急症保险。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此次食物中毒因个人体质软弱引起的,应该属于疾病,不是意外事故,拒绝理赔。
律师说法
对于张先生的遭遇,一位资深保险律师告诉记者,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是案例中王先生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等疾病,则不应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对于个体食物中毒的案件,一般都不予按照意外事故处理。
专家观点
那么,对于何种情况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呢?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当事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首先要界定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如果食物中毒确属意外,则可以进行相应的索赔。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意外的定义是较狭隘的,但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发生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
而对于集体食物中毒,尤其是经媒体披露的食物中毒案件,保险公司会视个案而考虑按照意外伤害进行赔付。
如去年上海虹口第三中心小学300多名师生出现中毒症状,并有200多人留院观察。该校师生都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校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派人员了解情况,证实了师生出现发热、腹部不适、腹泻等症状入院的事实真相,即做出为留院师生治疗先预付保险理赔金,以及为配合救治随用随付,提供全面服务的决定。
如果当事人投保的是住院医疗费用保险的话,对于住院引起费用,不论是意外还是疾病,保险公司都予以赔付。如果集体中毒事件的团体投保了团体健康门急症保险的话,由中毒事件导致的门急症的费用在20元以上的一般保险公司可以报销80%。
当然,如果您没有投保(如部分工地上发生的食物中毒情况),您就只能向相应的负责人提请赔偿了。